到國外能輕鬆賺到大錢? 警惕對外勞務三大類騙局
編輯: 霍建陽 | 時間: 2018-03-29 10:02:27 | 來源: 北京晨報 |
出國好掙錢?
走出國門到外面的世界闖闖,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出國勞務大軍。“到國外能輕輕鬆鬆賺到大錢”,成為不少外國務工仲介公司的廣告。但實際情況真是這樣嗎?
資料圖:境外務工管理服務中心。中新社記者 俞靖 攝
真實案例
案例一:承諾不符難退款
小劉告訴記者,在5年前他中專畢業,學的是廚師,而且還考了中級廚師證。已經從業三年的他,隨著經驗和技能的增長,漸漸有了出國闖蕩的打算。“我的老鄉有三四個人都出國掙錢去了。”
他告訴記者,出國務工的老鄉回家和他“傳道”,雖然大家去的國家不同,但因為地域優勢,漂洋過海去對面的韓國或者日本是大多數人的第一選擇。小劉決定也去韓國闖闖。小劉説,“當時介紹説3個月,只要面試成功,3個月保送出去,如果3個月出不去的話,就給退款。”這次出國的總費用是49000元,按照約定,出國前要先交22000元,小劉想都沒想痛痛快快就把錢交了。小劉説,仲介公司承諾,工資保底就是18000元人民幣,是小劉目前工資的三倍還要多,這還不算各種獎金、加班費。
等待了三個多月,小劉順利出國了。但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到達韓國後,他卻發現情況與公司承諾的情況不一致。“我們七八個人被安排住在一個宿舍裏,屋裏連窗戶都沒有,簡直不是人住的。每天要工作至少15個小時,而且經常被剋扣工資。每個月承諾的18000元工資也只有不到10000元。一同去的人都不想幹了,我們和老闆要求回國,他還不給我們當月的工資,也不提供機票。來來回回一趟,我幾乎沒掙到錢,身體卻大不如前了。”回國後,他向仲介公司索要押金,但是公司卻用合同來拒絕。
案例二:遇假仲介被騙錢
市民韓先生是一名高端摩托車維修工,此前他曾經成功出國務工,也掙了點小錢。去年,因為回老家成親,他辭去了國外的工作回到了國內。經過大半年休息,他想再次出國務工。他在網上看到一條出國勞務派遣信息,廣告內容十分詳細,勞務派遣的國家包括蒙古、泰國、馬來西亞、斯裡蘭卡、印度尼西亞等,根據國家的不同標明不等的介紹費,而押金則另外收取。“我之前曾經成功外出務工,所以並沒有覺得有多困難,就想著再從網上隨便找一家仲介,安排我出國務工。”
韓先生説,他先是通過電話詢問出國務工的情況,覺得這家仲介還算正規。為了確保靠譜,他專門去該公司實地考察。“這家仲介公司是在一個大的辦公樓裏,公司員工也挺多。我詢問情況,他們給了我很多到外國務工的須知,還問了我很多有關資質的問題。公司員工還多次囑咐我,需要準備的材料,多次提醒我如果審批不合格,也不能出國務工,讓我感覺很正規。”最後,他選擇了一條去斯裡蘭卡幹維修工人的信息,談成了37個用工名額,按照公司要求,交了近10萬元押金。“交錢之後,工作人員讓我在家等待消息。一旦審批完成就給我打電話,安排出國務工的事宜。”
可是讓韓先生沒有想到的是,這一等就是三個月。他的出發時間卻被仲介公司一再推遲。“我最後實在等不下去了,再給公司打電話,但是已經沒有人接聽了。到公司一看,這裡早就已經搬空了。我在現場遇到了很多其他交了錢等待出國工作的人,他們也被騙了錢。”沒有辦法,韓先生和其他人只能選擇報警。“本來想出國掙錢,卻不想被騙了錢。”報警後,民警告訴他,原來這家公司連資質都沒有,根本不能辦理出國務工。“我之前太大意了,應該先在網上查一查的。”韓先生懊悔地説。
案例三:被騙後滯留機場
此前,25名中國工人被假仲介騙到馬來西亞柔佛州。到達後,他們才發現根本沒有工作可做,手中的簽證不是工作簽證而是旅遊簽證。25人無奈回到機場,由於沒帶什麼錢,他們只能吃麵包和餅乾充饑等待救援。
據了解,這25人來自吉林、河南、四川等地。假仲介以中國某著名建築公司的名義,騙他們説馬來西亞柔佛州需要大量建築工人,工期大約4至5年,並以13000元人民幣月薪為餌。假仲介收取總共6萬元人民幣的費用後,將他們帶往馬來西亞。但是到達機場後,馬來西亞並沒有人前來接機,工人再和仲介聯繫,也無人理睬。無奈之下,他們只能向大使館求助。所幸,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幫助了他們,並分兩批將他們送回國。
來自吉林省的工人王先生回憶説,他只是普通工人,去馬來西亞只是為了掙錢讓家人過更好的生活。走之前,為了能夠交納仲介要求的介紹金,他甚至不惜賣地賣牛或與家鄉親友借錢,不料血汗錢沒掙到,苦心籌來的錢都被騙走了。另外一名林先生稱,他是基於仲介説的建築公司在中國非常有名,加上有不少人參與,才信以為真。
-警方提示
警惕對外勞務三大類騙局
北京警方表示,近期,受國際形勢和國內大環境的影響以及勞務仲介市場的管理混亂,對外勞務輸出領域經濟犯罪呈高發態勢,此類騙局的幾類表現形式如下:
第一類:
一些仲介公司通過當地人出面組織人員、收取費用,自己躲在幕後指揮操縱,如犯罪嫌疑人金某在沒有任何營業手續的情況下,以辦理“勞務簽證”為名,委託仲介公司招收14人赴韓國勞務,每人上繳各種費用8萬元。因實際辦理的是“商務簽證”,出國人員被全部遣送回國。像此類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組織人員時往往都是單線聯繫,通過本地的委託人來招工,給其一定比例的提成,利用跨區域信息不對稱、受害人來回不便等對其有利條件進行大肆詐騙。
第二類:
某些不具備境外勞務資質的仲介機構,採取辦理旅遊簽證、商務簽證的辦法,將勞務人員輸送至國外打黑工。如非法仲介收取農民趙某等十幾人每人8萬元,安排他們跟隨歐洲行的旅遊團欲到西班牙後脫團打黑工,從比利時下飛機後,途經盧森堡、德國、布魯塞爾,走到法國時被邊檢查獲遣送回國。
第三類:
少數犯罪分子以虛假的勞務輸出仲介機構,虛構相關事實實施詐騙,收取高額報名費、手續費後即潛逃。如,犯罪嫌疑人宋某在無外派勞務資質的情況下,打著大連某公司的旗號,以招收赴澳大利亞鑽石平臺工名義,發佈虛假信息,與十幾名勞務人員簽訂應招勞工確認書,詐騙保證金30萬元後潛逃。
本版撰文 北京晨報首席記者 張靜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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