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台灣別府鴻雪錄》讀後記

汪毅夫:《台灣別府鴻雪錄》讀後記

圖為汪毅夫

 

保定陸軍速成學堂出身的黃莫京將軍,1927年到過台灣、1949年到了台灣,1927年在台灣高雄受日本警憲偵伺、1949年當了台灣高雄市長。

 

1928年5月,黃莫京《台灣別府鴻雪錄》由香港商務印書館出版,該書記其台灣所見所聞,頗值得研讀。

 

黃莫京早年在教會學校讀書、在滇越鐵路公司擔任法文翻譯,後曾留學法、英,通法文、英文,還有民族學田野調查的學術成果《五指山問黎記》傳世,堪稱儒將。《台灣別府鴻雪錄》的書名,亦可見其學識智慧。台灣地隸福建,建省前稱“福建台灣府”、建省後稱“福建台灣省”,又以台灣地處海上,故又稱視為福建外府。1895年《馬關條約》簽訂後,日人入據台灣。當然,《馬關條約》作為非法的不平等條約,並沒有改變、也不可能改變台灣屬於中國的事實。黃莫京對此顯然是做過思考,不稱“外府”稱“別府”,用心良苦也。

 

《台灣別府鴻雪錄》記其台灣之遊的行程是:11月19日從新加坡登舟取道香港,于11月27日扺達廈門;又于11月30日從廈門登舟赴臺,12月1日扺達基隆,在臺居留10余日。其離臺日期失記,到臺年份亦失記。據我考證,黃莫京此行當在1927年。書中所錄統計資料的時間下限為大正十四年(1925)年底,書出於1928年5月,則其行當在1926年或1927年;《魯迅日記》1926年9月21日記,“朱鏡宙約在東園午餐”,座中人有黃莫京,《廈大週報》1926年12月1日有文記黃莫京11月中旬訪問廈門大學。而《台灣別府鴻雪錄》記其從廈門登舟赴臺前、在廈居留的4天(11月27至30日)裏,“文慶先生約往廈門大學,余以前曾參觀兩次”而“婉辭之”。據此可推斷,黃莫京的台灣之遊,時在1927年也。  

 

《台灣別府鴻雪錄》所記日據時期台灣之種種情形很值得注意。如所記台灣專賣局“組織之完備,推行之盡利,收入之豐富”等情甚詳。該局“鴉片、食鹽、樟腦、煙草、酒五種,其收入由1640210元(明治十三年)增至44183035元(大正十三年)”,其中鴉片一項收入甚豐。日據台灣當局發佈《台灣鴉片令(1897)》後,台灣吸食鴉片人口從1897年的50097人增至1900年的121330人。《台灣別府鴻雪錄》記:“余輩遊高雄各地後,即趁末次車返台南。至旅館時業已燈火齊明。行裝甫禦,一不速之客,忽蒙光顧,出示名刺,曰:台南憲兵分隊特務分隊新田福造。彼詢吾人來臺所為何事,余以遊歷對。詢何職業則以新加坡商人對。並將發初先生刊有新加坡中華總商會會長之名刺,及各人護照付之觀看。彼乃愕然。余詰其何以來寓,彼謂頃接高雄偵者來電話,謂有類似中國軍政界者4人來(高雄)港察看,欲行攝映,經即制止。尾至車站,知係回台南者,如係回台南,囑至偵察。故君等自高雄來時,余已候于驛站。”我想,多年後黃莫京當了高雄市長,他應該會常想起、説起多年前,日本警憲在高雄、在中國的土地上對中國人尾隨偵伺,令國人痛心疾首的這一幕情形!

 

附帶言之,1926年9月21日請魯迅、黃莫京等吃飯的朱鏡宙是大儒章太炎的女婿,當時在駐廈銀行機構任職。1949年也到了台灣,後來也被不少人稱為“大儒”。

2018年5月29日記于北京(作者汪毅夫係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中評社北京5月30日電 作者 汪毅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