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滬倫通 你應知曉的20個問題

編者按:日前,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滬倫通”漸行漸近。為滿足市場投資者了解滬倫通業務的需求,我們開設了“上交所滬倫通CDR投教專欄”,介紹滬倫通投資知識,解讀交易規則,揭示投資風險。

 

1、什麼是滬倫通存托憑證?

 

滬倫通存托憑證,是指基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稱上交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以下稱倫交所)的互聯互通機制,符合條件的倫交所上市公司在上交所上市的存托憑證(以下稱中國存托憑證,即CDR),以及符合條件的上交所上市公司在倫交所上市的存托憑證(以下稱全球存托憑證,即GDR)。

 

2、什麼是滬倫通下的CDR?

 

滬倫通包括東、西兩個業務方向。其中,CDR是東向業務下,倫交所上市公司在上交所掛牌,由存託人簽發、以倫交所上市股票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倫交所上市股票權益的中國存托憑證。

 

3、什麼是滬倫通下的GDR?

 

GDR則是滬倫通西向業務下,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在倫交所掛牌,由存託人簽發、以滬市A股為基礎在英國發行、代表中國境內A股權益的全球存托憑證。

 

4、什麼是CDR存托協議?

 

存托協議是明確了CDR所代表的權益,以及境外發行人、存託人以及存托憑證持有人權利義務的協議。投資者持有CDR即成為存托協議的當事人,視為同意並遵守存托協議的約定。

 

5、投資者需關注CDR存托協議的哪些內容?

 

在參與CDR交易之前,投資者應當關注存托協議的具體內容,諸如,CDR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基礎證券涉及的分紅權、表決權等相應權利的行使方式和程式,CDR持有人的保護機制等,充分知悉CDR與基礎證券所代表的權利在範圍和行使方式等方面的差異,知悉在交易和持有CDR過程中需要承擔的義務以及可能受到的限制等。

 

6、境外發行人申請CDR首次在上交所上市,應符合哪些方面的條件?

 

境外發行人申請CDR首次在上交所上市,應符合的條件包括:

 

一是符合《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的監管規定(試行)》規定的CDR公開發行條件,並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公開發行CDR;

 

二是發行申請日前120個交易日按基礎股票收盤價計算的境外發行人平均市值不低於人民幣200億元(根據發行申請日前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三是在倫交所上市滿3年且主板高級上市滿1年;

 

四是申請上市的CDR數量不少於5000萬份且對應的基礎股票市值不少於人民幣5億元(根據基礎股票最近收盤價及上市申請前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五是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對CDR的上市條件進行調整。

 

7、哪些投資者可以參與CDR交易?

 

CDR交易實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其中,機構投資者參與CDR交易,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以下統稱境內法律)及上交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投資者可以參與CDR交易:一是在申請權限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産日均不低於人民幣30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二是不存在嚴重的不良誠信記錄;三是不存在境內法律、上交所業務規則等規定的禁止或限制參與證券交易的情形。

 

此外,個人投資者還應了解CDR交易的業務規則與流程,充分知曉CDR投資風險。

 

8、關於CDR交易的哪些規定與A股保持一致?

 

考慮到境內投資者的交易習慣,CDR交易機制採用“主場原則”,在以下主要方面與上交所A股的交易規則保持一致:一是交易日曆、每日交易時間;二是實行指定交易;三是採用T+1日交易制度,投資者當日買入的CDR,當日不得賣出,但上交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四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原則、訂單申報要素、單筆買賣申報數量、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五是採用擔保交收,清算交收週期和A股一致;六是證券簡稱以中文命名,總長度不超過4個漢字。

 

9、關於CDR交易價格漲跌幅是如何規定的?

 

上交所對CDR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提示投資者關注,CDR上市首日的漲跌幅比例為10%,上市初期不適用上交所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規定。另外,在諸如春節、國慶等長假期間,上交所全天休市達到或者超過7個自然日的,其後首個交易日的漲跌幅比例為20%。

 

此外,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CDR的價格漲跌幅比例。

 

10、CDR是否可以實現與境外基礎證券間的跨境轉換?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CDR,可以根據中國證監會、上交所的規定以及境外發行人披露的招股説明書、上市公告書和存托協議的約定,通過中國跨境轉換機構與境外基礎股票進行跨境轉換。

 

11、投資者參與CDR交易使用何種賬戶和貨幣?

 

投資者參與CDR的交易,應當使用滬市人民幣普通股票證券賬戶。CDR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以人民幣為計價貨幣,投資者參與CDR交易實際支付或收取的是人民幣。

 

12、CDR的交易模式是怎樣的?

 

CDR交易實行競價和做市混合交易制度。

 

13、投資者當日買入的CDR,當日是否可賣出?

 

投資者當日買入的CDR,當日不得賣出,上交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14、CDR的交易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CDR的交易時間與滬市A股保持一致。

 

15、投資者可以從哪些渠道了解CDR交易的相關信息?

 

投資者可以從以下主要渠道獲取關於CDR交易的相關信息:

 

一是從上交所官方網站(www.sse.com.cn)的“滬倫通”專欄,了解産品介紹、業務規則、證券列表、成交概括、CDR基礎股票前收盤價等信息和基礎證券發行人公告、上交所通知等內容;

 

另一方面,投資者可以在上交所官網了解滬倫通CDR交易的Level-1的行情信息。

 

此外,投資者還可以登錄上交所投資者教育網站(edu.sse.com.cn),關注“上交所投教”微信公眾號,了解關於滬倫通CDR交易的投資知識、風險揭示等投教材料。

 

16、境外發行人如何履行境內市場的信息披露義務?

 

由於中英兩國的法律、語言和文化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為了提高溝通、監管效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境外發行人應當在境內設立證券事務機構,聘任信息披露境內代表,負責辦理CDR上市期間的信息披露和監管聯絡事宜。

 

17、投資者如何查詢境外發行人披露的與CDR交易相關的信息?

 

為便於境內投資者參與CDR交易,境外發行人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上交所有關業務規則的規定,採用直通披露方式,通過上交所官方網站(www.sse.com.cn)披露相關信息。

 

CDR投資者可以登錄上交所官方網站,便捷地獲取境外發行人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此外,上交所也將開闢專門的CDR披露專區,投資者可以較為集中、統一地瀏覽境外發行人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公告文件。

 

18、交易所如何對CDR交易實施監管?

 

上交所對CDR交易情況開展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違反《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規則》)、《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業務規則的異常交易行為。

 

CDR交易出現上交所認定的異常波動,或者涉嫌違法違規交易的,上交所可以對其實施特別停牌並予以公告,相關當事人應當按照上交所的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特別停牌及復牌的時間和方式由上交所決定。

 

19、投資者參與CDR交易應遵守哪些合規要求?

 

投資者參與CDR交易,應當遵守境內法律、上交所《交易規則》、《暫行辦法》以及上交所其他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不得進行異常交易行為,影響正常交易秩序。

 

對於參與CDR交易的投資者,證券公司應當按照《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及上交所其他業務規則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交易行為管理職責,及時發現、制止和報告客戶在CDR交易中的異常交易行為。

 

20、滬倫通下關於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制度安排是怎樣的?

 

為了有效保護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業務特徵,滬倫通制度規則中引入了多項投資者權益保護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設置了投資者準入要求。要求證券公司為投資者,特別是個人投資者開通CDR交易權限時,應當按照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開展綜合評估,並向投資者充分揭示CDR交易風險事項。

 

二是明確發行人的法律責任。要求境外發行人應當參與CDR發行,依法履行發行人、上市公司的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保護境內投資者的知情權。要求境外發行人在境內設立證券事務機構,聘任信息披露境內代表,負責辦理CDR上市期間的信息披露和監管聯絡事宜。此外,要求境外發行人應當建立與境內投資者等的有效溝通渠道,按照規定保護境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