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佈口岸營商環境改革“22條”

近日,上海市商務委(口岸辦)會同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上海交通委、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上海市海關等單位共同發佈了《上海口岸深化跨境貿易營商環境改革若干措施》共22條,進一步打造上海口岸接軌國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一流國際口岸營商環境。

 

“22條”包括六個部分,重點圍繞政府、企業和社會普遍關注的上海水運口岸“提效降費”實際情況,突出了跨境貿易邊境手續辦理“前推後移”、單證精簡、先進設施設備應用、服務流程規範和費用標準等公開透明可監督等方面的相關配套改革舉措。

 

在“22條”中,全面推行“提前申報”“提前換單”,壓縮通關時間。在港航作業方面,共推出4條措施,重點是對去年下半年以來港航領域的相關物流作業業務受理信息化系統、相關生産作業時限和服務承諾進行了進一步的規範,便於進出口收發貨人對貨物進出口岸的辦理時限及方式進行全程掌控;在規範和降低口岸費用方面,則推出3條措施,重點是體現國家相關部委和市政府持續推動相關口岸降費政策的落實,船公司THC和文件費自3月20日始,港口相關費用自4月1日始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此外,在規範服務方面,共推出4項措施,重點從進出口收發貨人角度,對普遍關心的諮詢投訴渠道不暢、仲介代理環節不透明等問題,提出了完善意見反饋渠道、公開仲介服務水準排名、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聯合懲戒等措施。(記者錢培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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