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通過立法限制塑膠袋使用 零售場所不再免費提供
|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9-08-09 10:50:15 | 來源: 新華網 |
澳門特區立法會8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法案規定除少數特定商品和購物場所外,所有零售行為中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違者每個塑膠袋罰款1000澳門元。
法案規定的仍可免費提供塑膠袋的特定商品和購物場所包括“未事先包裝的食品或藥品”“機場乘客登機或落機區域”,以及機場走廊零售場所出售的部分商品。
出席全體會議的澳門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只是一個開始,法律生效後將檢視相關情況,有信心未來進一步擴大限塑範圍,如限制塑膠吸管等。
《限制提供塑膠袋》法案將於公佈起90天后生效,收費塑膠袋的價格將通過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的批示確定。
立法會全體會議當天還細則性通過了《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法案規定可根據申請者的例外情況分配社會房屋,包括因遭受自然災害、身體狀況等急需安置的家庭或個人。(新華社澳門電 記者郭鑫)
標簽:
新聞推薦
- 時政新聞眼丨一年之內再赴海南,習近平重點關注這件大事2025-11-07
- 2025年世界互聯網大會烏鎮峰會今天開幕2025-11-07
- 台灣各界人士座談 呼籲在堅持“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兩岸協商2025-11-07
- 2025年“遷臺記憶”臺胞祖地行活動在漳州平和縣舉行2025-11-07
- “歸家”App爆火,照見海峽兩岸民心所向2025-11-07
- 今日立冬,順祝冬安!2025-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