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28元!70年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59.2倍

國家統計局日前發佈《新中國成立70週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十四》。報告顯示,7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增長,居民消費水準明顯提升。1949年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為49.7元,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8228元,名義增長566.6倍,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59.2倍,年均實際增長6.1%。

 

黨的十八大以來,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全面深化實施,重點群體收入增長措施持續發力,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深入推進,對城鄉居民的收入增加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13年的26467元增加到2018年的39251元,年均實際增長6.3%。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13年的9430元增加到2018年的14617元,年均實際增長7.7%。

 

伴隨著城鄉居民收入的跨越式增長,城鄉居民的收入來源也從單一走向多元。城鎮居民工資性收入不再佔據絕對主體,經營、財産和轉移收入比重增加。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佔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60.6%,比1964年下降30.3個百分點。(記者 班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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