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瑩雪:蔡英文踐踏民主 沒資格談民主

香港掀起反《逃犯條例》抗爭運動,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如撿到“重炮”,全力聲援,支持香港民主體制。這話她説得氣足勢壯,實則探究其所作所為,她根本沒資格自稱擁護民主。

 

民主的具體實現,是確切落實法定制度。法律是人民間接透過民意代表,或直接經由公民投票,制定出的法典規範。“憲法”更是所有法律的根本基礎。遵守“憲法”及法律訂定的體制規律,是民主社會無可回避的重責大任。這些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也是從政者起碼的常識,可是現今在臺“執政”的民進黨當局顯然都不屑理會。

 

毀壞“憲政”體制罄竹難書

 

以下細數蔡英文“執政”以來違背“憲政”體制的作為。

 

◎明知台灣地區“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大法官任期屆滿不得連任,是為確保大法官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無需為日後權位討好當政者。蔡英文仍不顧反對的聲浪,硬拗“再任”,不是“連任”,堅持任命許宗力為大法官兼“司法院長”,又提名了一堆把“憲法”中的“固有疆域”硬拗為“臺澎金馬”的大法官,其心可誅。

 

◎明知《台灣“監察院”監察委員自律規範》規定“監察委員”應超越黨派,保持中立,仍執意提名護扁、打藍重手陳師孟出任“監察委員”,坐視其濫用公權力修理不順其意者,發泄個人情緒。

 

◎明知廢止蒙藏委員會的相關“組織法”尚未通過,臺“行政院”即以無預算為由,命蒙藏委員會于2017年9月提早熄燈打烊,不顧眾所週知,臺當局機關預算是按年度編列的。擺明黨意淩駕一切,典章制度不在他們心上。

 

◎明知法有“不溯及既往原則”,仍強行通過“不當黨産條例”、“轉形正義條例”等違“憲”“法案”,對國民黨溯根究源,抄家滅族。又恣意擴張所謂“附隨組織”的解釋,意圖將婦聯會、救國團、台灣中影公司等悉數併吞。

 

◎明知軍公教人員退休撫恤,是臺當局對投入公職者的承諾,也是臺當局的“法定”責任,卻以財政困難為由大砍特砍,違背臺當局的誠信義務。 

 

◎明知“中選會”、“通訊傳播委員會”是獨立機關,卻任由他們一個個“東廠化”,淪為當政者修理對手的工具。

 

用人唯綠,肥缺自享

 

綠色“執政”除整肅異己、心狠手辣外,圖利自己亦毫不客氣。一面修“法”削減高階事務官職位數,擴大任用政務官,只要政治正確,與綠營關係良好,即可坐領高薪。一面在蔡英文辦公室、“行政院”廣設黑機關,如年金改革委員會、新南向政策辦公室、司改“國是會議”籌備會、台灣地區少數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會、青年諮詢委員會等等。全都用人唯綠,肥缺自享,學經歷及專業等一概不問。對因此造成台灣歷經數十年辛苦建立的文官體系崩解,畢身奉獻台灣的公務員悲憤哀嚎,全置若罔聞。

 

2018年“九合一”選舉同時舉辦的“公投”,對廢核政策和同婚主張等持反對意見者大獲全勝,當權者表面上修“法”做做樣子,實際上依然故我,照樣推動原定計劃。更誇張的是,直接打臉選票呈現的民意,讓敗選者一個個躍居高位,成為勝選者的長官。這些包括曾向神明宣誓選輸退出政壇的大官,也不負上恩,時時擺出上司嘴臉評頭論足、酸言酸語,修理讓他落選的仇家。如此畸形變態的政務佈局,恐怕創立民主制度的先賢們皆始料未及吧!

 

“中共代理人”搞得人心惶惶

 

2018年選舉、“公投”雙敗,民進黨當局不思檢討改進,情急之下,反而變本加厲,以打“假新聞”及維護“台灣安全”為名,陸續推出“刑法”、“台灣機密保護法”、“兩岸關係條例”、“台灣安全法”等所謂“五法”的修正案,意欲控制媒體走向,箝制言論自由,甚至限制人身自由。與大陸交往,隨時可能落入法網,弄得人心惶惶。

 

蔡當局又急著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新增條文,禁止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與大陸黨、政、軍機關(構)及相關團體,或其代理人出席,或參加其所舉辦或與其共同舉辦會議,發表危害台灣安全的決議、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也就是所謂的“中共代理人”。其限制範圍廣泛又界線不明,合“法”違“法”任憑主管機關解釋。工商界斥之為綠色恐怖,群起反對。

 

蔡當局讓行政機關毫無節制地極度擴權,對照過去民進黨“在野”時力倡人權保障、程式正義,連檢察官行使職權都受到法院的制約,極其諷刺。

 

蔡當局已形成綠色獨裁

 

總之,蔡英文就任以來,只重黨意,不重民意。把臺當局當成迫害異己、操弄選舉的機器,短短三年,毀壞“憲政”體制的舉措罄竹難書,已然形成綠色獨裁。

 

蔡當局如此輕蔑法律、忤逆民意、摧殘民主,還大聲疾呼,支持香港維護民主,其厚顏無恥,委實令人嘆為觀止。 (作者羅瑩雪係前任台灣法務部門主管)(據華夏經緯網轉載觀察月刊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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