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胞熱議“26條措施” 邱毅:台灣民眾得到實惠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9-11-07 10:12:57 | 來源: 臺海網 |
11月4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有關部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消息發佈後,立即引起兩岸各界關注和熱議。
台灣時事評論員邱毅6日接受本欄目記者採訪,對新出臺的“26條措施”做了深入解讀。
邱毅還談到,“26條措施”為台灣農業專業人才赴大陸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為台灣企業家找到了機會。
“26條措施”的出臺後,在京臺胞們都認真研讀了“26條措施”,並對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措施表達了他們的看法。
第13條措施
符合條件的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可以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
鄭博宇
作為北京創業公社港澳臺總經理,鄭博宇孵化出了很多台灣青年的創業項目,他對“26條措施”中的第13條特別有感觸。
鄭博宇説,第13條措施提到台灣青年可以去爭取國家級眾創空間、國家級孵化器的資質,有了這些資質後,他們就可以去爭取大陸的團隊。這一措施體現了一個“實”字,實在、實際、實用,非常符合廣大臺胞臺企的現實需要。
第19條措施
台灣文創機構、單位或個人可參與大陸文創園區建設營運、參加大陸各類文創賽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台灣文藝工作者可進入大陸文藝院團、研究機構工作或研學。
楊品驊
在北京打拼多年的台灣少數民族歌手楊品驊特別提到了和自己切身利益有關的第19條措施。楊品驊表示,“26條措施”非常貼合實際,他們這些來到大陸學習歌舞表演的年青人可以進行職業落地,對於提高他們的幸福指數有非常大的幫助。
第24條措施
台灣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台灣教師和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
許晉銘
北京大學在讀臺籍博士許晉銘,更關注“26條措施”中涉及教育的部分。他認為,“26條措施”的施行,有利於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加強兩岸青年之間的心靈契合,尤其是第24條措施。許晉銘説,我們只要領取台灣居民居住證,就可以比照大陸學生申請學校的留學經費,到國外去留學,這就是同等待遇的一個具體的顯現。(臺海網轉載海峽新幹線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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