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搭臺不拆臺”取得初步成效
編輯: 王瑞穎 | 時間: 2019-11-22 15:34:53 | 來源: 中國台灣網 |
中國台灣網據中國品質新聞網消息:電商平臺、出行平臺、短租平臺、外賣平臺、旅遊平臺、社交平臺、搜索平臺……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平臺”成了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平臺經濟成了中國經濟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員。
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搭臺不拆臺”,具體做法如下:
優化市場準入,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推行平臺個體工商戶全程智慧化登記,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大力推行平臺個體工商戶全程智慧化登記。據介紹,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改變了傳統個體戶“到現場辦理”“提交紙質材料”“手寫簽名”等模式,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允許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部經濟産業工作小組認定的平臺型企業,採用“集群註冊地址(集群註冊地址為平臺企業在平潭綜合實驗區的實際經營場所)”申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通過平臺系統申報及遠程身份實名認證後(採用全國公安數據庫+人臉核身+活體檢測+視頻錄製+電子手寫簽名),即可實現個體工商戶登記(設立、變更、登出等)的全程“網上辦”“無紙化”“零見面”。
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推行電子營業執照,通過平臺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無需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經營者可通過支付寶或者微信小程式查看、使用無介質電子營業執照。不僅如此,台灣同胞在平潭新設立的台資企業可按大陸企業申請註冊,提交材料和申請流程同大陸企業一樣。台灣同胞可用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作為身份證明,免於公證、認證。創新推進經營範圍便利化,台灣地區投資者創辦企業的,可按規定自主選擇經營範圍。
提升服務水準,實施平臺經濟特辦制度
成立專項服務工作小組,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專門成立了專項服務工作小組,主動對接平臺,專門研究解決平臺經濟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難題,並採取專人指導、優先受理、加急辦理、延時服務、全程跟蹤等保障措施予以特事特辦、馬上就辦,為平臺儘快完成入駐商戶登記個體工商戶,及早領取營業執照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採取“一事一議”制度,該局採取“一事一議”制度,解決平臺經濟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入駐難題。針對不同營業範圍的平臺個體工商戶,由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督局派專人負責指導和協調,協助平臺制定規範的個體工商戶名稱、經營範圍、住所等登記數據,遇到難點堵點,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前提下,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創造性幫助平臺解決問題。
引入第三方公司,為平臺經濟提供“一站式”登記服務。據介紹,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創新登記新模式,由第三方公司開發系統,為平臺提供包括個體工商戶登記(含設立、變更、登出等)、銀行開戶、稅務開票等全流程無紙化網上辦登記服務。
創新監管方式,構建規範有序的平臺經濟市場治理體系
實施協議監管,一方面,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實施協議監管,平臺依法對其所引進的個體工商戶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並與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簽訂協議,落實平臺主體責任,負責對入駐平臺的商戶進行日常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經營者信息核驗、投訴處理、經營管理等),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創新監管方式,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通過對平臺個體工商戶採取信用分類監管、“互聯網+監管”等方式,實行科學監管、精準監管,對風險較低、信用較好的適當減少檢查頻率,反之則加大監管力度,增加檢查頻率。
將監管結果與平臺獎補掛鉤,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充分利用平臺提供的商戶登記信息、經營狀況、資金流水、合同信息、開票信息等數據,對平臺企業經營行為進行信息化監測,按一定規模及比例,採取“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對平臺個體戶進行真實性抽查,並將抽查結果及異常標注數量綜合形成年度異常比例,對異常比例達到一定數值的平臺企業提請區總部經濟領導小組對其獎補進行扣減或暫停發放,提高平臺企業的違法成本,促進平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此外,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允許平臺企業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個體工商戶年報的數據規範要求,採集平臺個體工商戶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年度營業額、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址、聯繫方式等信息,並由經營者授權平臺進行年報,在每年年報規定時間內,將年報信息傳輸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完成填報並公示。
以上做法取得了初步成效:
服務水準更高
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創新平臺經濟個體工商戶登記,改變了傳統個體工商戶登記需要經營者或者委託人到現場跑、提交紙質材料、領取紙質營業執照模式。改革後,經營者足不出戶,即可實現個體工商戶“網上辦”“無紙化”“零見面”,構建高效便捷的平臺個體工商戶準入機制。
監管能力更強
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依託“互聯網+監管”方式,對平臺經濟的交易、支付、物流、出行等信息進行監控、預警,增強對風險和違法違規線索的發現識別能力,實現監管平臺與平臺經濟平臺的互聯互通。
部門聯動更密
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區經濟發展局、稅務局、財政金融局、公安局等部門,通過將各部門的信息、服務和監督等進行有效整合,實現部門監管信息的共享,從而做到“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從2019年1月落地第一家平臺企業起,截至9月底,平臺型企業達22家(已經運營10家),登記註冊平臺個體工商戶2225戶,營業收入約4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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