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雨!破阻器!定心丸!江蘇推出50條重磅政策舉措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20-02-14 12:04:07 | 來源: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海峽飛虹 |
一邊全力戰“疫”,一邊恢復生産——12日,江蘇省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發佈《若干政策措施》)發佈,12個方面50條政策措施幹貨滿滿、精準發力,為因疫情影響暫受阻限的經濟運行送來了“及時雨”和“破阻器”。昨天,江蘇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新聞宣傳組通氣會上,省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對《若干政策意見》進行了解讀。
01
一邊全力戰“疫”,一邊恢復生産
“當前,我省經濟社會生活總體穩定有序,但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增大。在嚴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抓緊出臺應對政策措施,對幫助受影響較重行業和企業紓困解難,穩定市場信心,引導社會預期,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高品質發展,意義重大。”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光輝説。
江蘇省委省政府對提前做好政策研究準備高度重視。2月5日,婁勤儉書記在省委常委會上強調,在做好抗擊疫情的同時,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科學施策、分類施策、精準施策,做好應對各種複雜局面的政策準備,努力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發展,為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而努力。2月11日,省長吳政隆主持召開省長辦公會強調,要採取更多針對性措施幫助受影響較重的行業和企業紓困解難,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毫不鬆懈抓好安全生産,求真務實、狠抓落實,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努力完成今年目標任務。
江蘇是經濟大省,家底厚、韌性足、潛力大,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變,疫情的衝擊只是暫時的,今年社會經濟發展的各項目標還要努力實現。因此,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時,要統籌做好“六穩”工作,加強經濟運行調度,盡可能降低疫情對經濟的影響,十分迫切而必要。
徐光輝介紹説,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和省領導指示要求,江蘇《若干政策措施》針涵蓋復工復産、財稅扶持、金融支持、物流保障等方方面面,對當前經濟運行中循環暢通阻限這一主要矛盾,和部分行業、企業受到嚴重影響的現實狀況,政策措施力求務實管用,切實可行,既突出階段性也兼具延續性,既注重綜合集成也強調切實有效,既進行分類指導也強調普惠可及。
02
圍繞“人財物”,政策齊發力
疫情期間由於防控需要,人員流動受到限制,生活服務業衝擊最甚,不少製造企業供應鏈中斷,這成為經濟運行突出矛盾。旨在保障生活、恢復生産,《意見》圍繞“人、財、物”的要素保障,出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企業正常運轉,才能有産出、有就業、有消費。在疫情防控責任和措施的基礎上,我省積極推動生産經營恢復正常,企業復工門類包括“三必需多重點”: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重點項目建設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以及重點園區、出口企業、骨幹企業、外資企業和産業鏈重要環節。
企業要復工,員工需保障。《若干政策意見》從招工返崗、援企穩崗、社保繳費、技能培訓等方面出臺政策措施,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期限延長至今年底;服務業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可參照困難企業標準給予1-3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
物流,是製造業生産的網絡支撐。《若干政策意見》加強供應鏈銜接配套和民生物資供應保障,重點解決重要物資的運輸和配送,全力保障公路網、水路網暢通。圍繞“三必需”和重點企業生産,在長三角地區協同建立省市、口岸間運輸優先通行機制,生産、生活物資互濟互幫,積極幫助協調上下游企業復工復産, 加強跨區域協調銜接和運力調配,促進生産企業原材料運得進、産成品運得出。
保企業生存,現金流是核心。《若干政策措施》22條措施加大對企業的財稅和金融支持。在財稅政策中,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傳統服務行業和中小企業實行財稅優惠政策。對承租國有經營性房産的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減免或減半徵收1-3個月的房租。而在金融支持中,省地方金融局副局長錢東平用“數字”來承諾:2020年國有大新銀行普惠性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較上年不得低於20%,綜合融資成本降低0. 5個百分點;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服務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開放性經濟受疫情衝擊較大。《意見》要求協調解決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外貿外資企業供應鏈、資金鏈問題,指導出口企業申請不可抗力的事實性證明書,最大限度減輕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
03
既解當前急難,又重長期發力
細讀這50條《若干政策措施》不難發現,江蘇既著眼整體推動解決當前突出矛盾問題,謹防短期影響衍生為趨勢性變化,又注重政策的延續性和普惠性,幫助企業在克服短期陣痛後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運行長期穩定向好。
譬如, 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和調節,江蘇正抓緊出臺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的實施意見,加快新興消費業態成長,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在財政支持高新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研發加計扣除政策,對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免征增值稅、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對高新企業發展將起到長期刺激作用。
推動經濟穩定向好和高品質發展,更積極主動的措施也在“發力”中。春節期間,包括無錫中環積體電路、南京西門子數控裝備、鹽城三元鋰電池在內的13個總投資490億元的省重大項目一直未停工,這只是我省220個省重大項目的“冰山一角”。《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加快這220個省重大項目建設和投産進度,並及早啟動民生領域200個補短板項目建設。
營商環境將有更實舉措。江蘇將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依託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平臺,加強投資項目遠程審批服務,加大與上海等海關對接服務,提升貿易便利化水準,支持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對接港口、機場、鐵路。
這一系列長期利好措施,將為企業吃下“定心丸”。但稅費減免、財政貼息、專項資金補助等各項支持政策,將使財政收入受到影響。對此,江蘇省財政廳副廳長李建平説,省財政將進一步壓縮非重點支出,大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多渠道籌措資金。
李建平介紹,截至2月10日,全省各級財政已撥付防控經費36.76億元。對於確診患者發生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部分,在中央財政補助60%的基礎上,省級財政再對市縣補助20%,市縣僅需負擔20%,對於困難市縣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費用,省財政還將視情給予適當補助。
“我們將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李建平説,他們還將會同省人社廳等部門開闢工傷認定綠色快速通道,明確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肺炎或因肺炎死亡的,認定為工傷,“這些措施對當前身處防控一線的醫務人員和患者來説,又是一個‘定心丸’”。
此外,就在此次出臺這些政策前,江蘇各個設區市紛紛推出惠企政策,扶持中小企業復工復産。
支持中小企業復工復産,江蘇各地送來“及時雨”
金融支持
南京
1、加大信貸支持。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穩定增長。對於單筆1000萬元(含)以下且單戶累計不超過3000萬元的中小微企業轉貸基金業務,免收轉貸基金費用,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罰息暫予減免。5000萬元以下的轉貸基金業務,豁免“一事一議”手續。執行期限為2020年2—4月。
2、給予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在落實銀發〔2020〕29號文件關於適當下調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市財政整合調劑各類專項資金5億元,對小微企業和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新增流動資金貸款貼息3個月。
蘇州
1.確保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下降。
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2.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降低。
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三必須一重要”重點領域和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準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
3.發揮各政策性銀行“國家隊”作用。
支持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在蘇分支機構加大服務對接力度,全力滿足疫情防控融資需求。落實國家開發銀行蘇州分行首批20億元緊急融資額度,推動蘇州銀行、蘇州農商行發放專項項目貸款,降低利率水準,確保貸款利率低於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水準,納入工信等相關部門重點企業名單的,在此基礎上下浮30%以上。
4.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
持續開展“百行千人進萬企”活動,組織金融機構通過走訪、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對小微、無貸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進行顧問服務,逐戶了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實現企業需求與金融供給的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各金融機構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開闢快速審批通道,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
鹽城
1、完善中小企業信貸服務。組織金融機構建立重點支持中小企業名單,加大對我市生産、運輸和銷售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口罩、護目鏡和相關藥品等重要醫用或生活物資的骨幹企業對接力度,加快審批流程,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和個性化的金融服務,滿足企業資金需求。
2、穩定中小企業信貸供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的企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可予以展期或續貸。確保2020年全市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
3、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對關係國計民生重點領域和受疫情影響造成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準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
4、搭建金融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全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的橋梁作用,及時了解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金融服務需求,實現企業需求和金融供給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鼓勵支持銀行機構加快建設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不斷創新産品和服務。
無錫
1、加大企業信貸供給。對受疫情影響遇到困難的企業,各金融機構不得隨意抽貸、斷貸、壓貸;對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和經營主體,各金融機構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調整相關信貸政策和服務方式,通過完善轉貸安排、降低貸款利率、實施信貸重組等多種方式予以支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餘額高於2019年同期水準。
2、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發揮信保基金、應急轉貸資金作用,降低信保基金增信貸款利率、應急轉貸資金貸款利率,按現有信保基金貸款利率水準下浮10%。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低於2019年同期水準。引導5家大型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再降0.5個百分點。
3、加強金融産品創新。針對企業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開工導致資金緊張的,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開發“工資貸”“租金貸”“應收賬款質押貸”等專項金融産品,滿足企業融資需求。對於疫情防控物資、原輔料生産相關企業的專項金融産品可納入“普惠貸”補償範圍。充分發揮金融綜合服務線上平臺作用,完善線下融資會診幫扶機制。
援企穩崗
泰州
1、落實穩崗用工政策。用好用足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裁員率低於全國上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的參保企業,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計算失業保險費返還金額。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金額不超過1萬元的,免除申報手續直接返還。支持企業多渠道發佈用工需求信息,多形式開展網絡招聘服務,優先聘用本地員工和已返泰員工。
2、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建立涉企矛盾糾紛調解、行政復議、訴訟、仲裁快速處理機制,針對疫情期間易發的合同、勞資、貿易等糾紛化解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嚴格控制涉企檢查,對企業的一般違法行為,可以採用説服教育、勸導示範、行政指導等手段,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
連雲港
1、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2、加強企業用工保障。
積極引導我市外出務工人員回流本地就業,採取送崗到點上、進企業直聘、視頻選聘等靈活多樣方式,提供“一對一”招聘服務。提供線上求職招聘渠道,推廣遠程面試。做好勞動力儲備工作,在疫情結束後第一時間最大程度滿足勞動者就業和企業用工需求。
3、實施企業職工培訓費補貼政策。
自我市實施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相關措施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各類企業新錄用職工穩定就業滿1個月以上,經確認開展職業技能、職業素質等內容崗前培訓的,採取預撥方式,按照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自主組織或委託培訓機構開展職工線上技能培訓的,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補貼範圍。
4、支持企業穩定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産經營困難的,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産任務不均衡的企業,可以根據生産經營需要,按照規定申請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試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産經營。
鎮江
1、實施穩崗返還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統籌使用國家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全力支持受疫情影響企業穩定崗位。
2、降低社保費率。延續執行國家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
3、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4、加大招工用工支持。開展送崗到企、定向招聘等活動,通過本地挖潛、餘缺調劑等方式,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保障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用工。對幫助企業恢復生産、解決企業招工難題的人力資源仲介機構,每招1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經審核認定後,給予200元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5、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和引導企業積極組織或委託培訓機構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培訓機構對返鄉人員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後取得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常州
1、加大援企穩崗力度。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2、減輕企業社會保險負擔,實施階段性降低養老、工傷、失業、基本醫療和生育等社保費率政策,2020年3月至6月期間工傷保險費率在現執行費率基礎上再下調20%。2020年3月份應徵收的養老、工傷、失業保險費延期至4月初徵收。
3、疫情期間,因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可緩繳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疫情期間用人單位可暫緩辦理職工參保繳費等業務;新冠肺炎列入住房公積金大病提取範圍。
4、企業新招員工並穩崗就業的,按照2020年凈增參保人數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以工代訓補助,從各級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南通
1、加大對重點保障領域企業的支持。對納入我市疫情重點保障名單的企業,對因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産能或實施技改的企業,對臨時轉産防護用品的服裝類企業,均有不同程度的財政補貼。同時,在享受優惠信貸利率的基礎上,進一步給予企業貼息支持。
2、加大對受困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對為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穩價、主動為經營戶減免租金的商超市場等企業,對為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基地、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各類載體,按照其減免租金的一定比例給予財政補貼。對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實行2個月房租免收。
3、加快産業資金兌現進度。市區産業專項資金項目全面實施線上申報、不見面審批。對有明確政策標準、落實到具體實施企業的獎牌類、資格類項目施行“即審即兌”措施。省級以上産業發展專項資金審核後直接兌現到企業。
減輕企業負擔
徐州
1.強化行業扶持。市、縣(市)區兩級政府相關部門向中小企業收取的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暫停2個月。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等重點行業,各銀行金融機構減免2個月逾期貸款罰息;針對企業受損不同情況,由財政給予2個月一定比例的銀行貸款貼息支持。
2.落實免征疫情防控物資進口相關稅收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適度擴大《慈善捐贈物資免征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的免稅進口範圍,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符合免稅條件的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上述免稅進口物資,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
3.減免中小企業房、土兩稅。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符合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性減免條件的,可申請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4.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5.臨時開放部分辦稅限制。將發票“網上申領、郵寄配送”可申請企業範圍臨時擴大到C級納稅人,至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結束。推行納稅人網上解鎖報稅盤,納稅人報稅盤異常鎖死時可網上申請解鎖,稅務機關根據規定流程核實處理,排除風險後及時解鎖。
6.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市屬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的中小企業,免收2個月租金。各縣(市)區國資監管部門要指導所屬國有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對中小企業租戶租金減免參照市相應措施。鼓勵引導其他經營用房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7.減免在孵科技型企業房租。對政府運營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內的在孵科技型企業及團隊減免2個月的房租。
8.加快中小企業賬款支付。組織政府部門、政府平臺公司、國有企業全面清理與中小企業的業務往來賬款,對已達付款期的,加快支付賬款,確保賬款清償率達100%;對未到付款期的,可按合同約定酌情提前支付。
9.強化生産疫情防控用品企業扶持。對於因防控疫情工作需要擴大産能或實施技術改造的企業,對其新增設備投資部分,給予15%的財政補貼;對於從事服裝生産等關聯行業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臨時轉産防護用品的企業,對其車間升級改造及新增設備投資部分,給予20%的財政補貼。上述補貼每家企業不超過500萬元,並可採取融資租賃等多種方式進一步給予支持。
揚州
1、緩繳困難企業社會保險費用。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經申請核準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緩繳期間,各統籌區社保基金的撥付和使用按原渠道列支。
2、降低企業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和醫保費率。繼續對用人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總和階段性降至1%(其中單位0.5%、個人0.5%)。從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階段性降低全市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0.5個百分點。
3、減免和緩繳相關稅款。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産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對不能辦理按期申報的企業,准予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依法准予延期繳納;對不能按期辦理行政處罰的企業,准予延期辦理,不加重處罰。
4、減免企業房租或增加免租期。對承租國有資産類房産經營的企業,免除2個月的房租或延長相應租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或延長租期,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或延長租期的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孵化器)、科技産業綜合體、商貿集聚區、電商園區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相應的租金減免或租期延長。
宿遷
1、減免企業稅費。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産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
2、延期繳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優化高新技術企業納稅服務,在實體辦稅服務廳開闢綠色通道,優先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退稅退費等相關涉稅業務。
3、壓縮退稅時間。對增值稅留抵退稅、出口退稅、資源綜合利用、殘疾人就業為主要類型的增值稅即徵即退等退稅業務,精簡報送材料,優化辦理流程,進一步壓縮退稅時間。
4、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包括標準廠房、科技綜合體、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的工業企業,暫免3個月房租,之後視疫情發展情況決定是否繼續予以減免。鼓勵社會資本建設的經營用房對承租的工業企業予以房租減免。對為承租工業企業減免租金的社會資本建設的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
5、減免基本電費。按變壓器容量計收基本電費的企業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生産的,減免實際暫停天數的基本電費。
淮安
1、減輕企業稅負。因疫情原因,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
2、緩繳社會保險費。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
3、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性用房(場地)及政府主辦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用房的,減免疫情期間第1個月房租,減半收取第2和第3個月房租。對保供穩價的經營戶,鼓勵業主(房東)減免房租。
4、實行水電氣費用優惠。鼓勵水、氣等經營企業緩收相關費用,免收違約金。按變壓器容量計收基本電費的中小微企業未能正常生産的,減免實際暫停天數的基本電費。
江蘇推出這50條重磅政策舉措,引起多方普遍關注。下面特地備上一份政策挂圖,供您隨時查閱。(海峽飛虹轉載 江蘇與台灣微信公眾號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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