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報瞞報、拒絕隔離......入境中國這些行為違法!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多國報告的確診病例數持續攀升。世衛組織3月16日發佈的最新報告顯示,中國以外新冠肺炎累計確診病例數已超過中國。目前,“外防輸入”已成為當前中國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

 

根據16日召開的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會議,要求國際航班嚴格登機前體溫檢測,對有症狀的旅客不允許登機。謊報、瞞報者必須受到法律制裁,並納入信用體系。

 

謊報瞞報可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

 

據北京警方通報,近期一起意大利輸入病例在登機前吃藥退燒,並隱瞞發燒症狀未如實申報,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依法開展立案偵查。

 

16日,平安北京發佈通報稱,在美期間已出現症狀、登機前服用退燒藥並未如實向乘務人員提供個人健康狀況及同行人員情況的黎某,被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北京警方表示,對虛報信息、隱瞞病情等拒絕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將予以堅決打擊處理、依法追究責任。

 

而早前因隱瞞武漢行程致55人被隔離上海首例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也于16日一審宣判。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的行為危害公共衛生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隱瞞發熱狀況登機、謊報健康狀況、不遵守隔離規定......這些行為增加了同行人員的感染可能,將自己與他人安危置於不顧。海關總署國際合作司司長張寶峰表示,出入境人員須如實填寫健康申明卡,如不真實填寫或者故意隱瞞將承擔法律責任。

 

北京市律師協會組建的疫情防控專家律師團成員、職務犯罪預防與辯護專業委員會主任石紅英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將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於後果特別嚴重的,最高可判刑7年。

 

6類行為可按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懲治

 

近期,疫情境外輸入風險不斷抬升。為建立常態化合作機制,形成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合力,遏制疫情通過口岸傳播擴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 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

 

根據這份意見,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拒絕隔離、拒絕體溫監測、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可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意見規定,實施以下六類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引起鼠疫、霍亂、黃熱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國務院確定和公佈的其他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的規定,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一是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絕執行海關依照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提出的健康申報、體溫監測、醫學巡查、流行病學調查、醫學排查、採樣等衛生檢疫措施,或者隔離、留驗、就地診驗、轉診等衛生處理措施的。

 

二是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採取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或者偽造、塗改檢疫單、證等方式偽造情節的。

 

三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實施審批管理的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血液及其製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檢疫傳染病傳播,未經審批仍逃避檢疫,攜運、寄遞出入境的。

 

四是出入境交通工具上發現有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負責人拒絕接受衛生檢疫或者拒不接受衛生處理的。

 

五是來自檢疫傳染病流行國家、地區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現非意外傷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員,交通工具負責人故意隱瞞情況的。

 

六是其他拒絕執行海關依照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提出的檢疫措施的。

 

意見指出,要加大國境衛生檢疫行政執法力度,對於違反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北京市朝陽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何寶明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不僅會造成對衛生檢疫管理秩序的侵害,而且事實上也有對社會公共安全的危害。該罪名的刑期最高為三年,即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崔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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