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當局修法“限電” 台灣投資環境陷隨時停電危機?

民進黨當局經濟主管部門日前公告修正“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首度納入如因“政治、戰爭”等因素,預期電力供應不足時,主管機關得啟動緊急限電。本已深陷“五缺”、“六失”的台灣,未來各行業可能面臨無預警停電,台灣投資環境必定雪上加霜。

 

民進黨當局經濟主管部門14日公告,依據《能源管理法》第19條,修正《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第4條之一,明確“因政治、經濟、戰爭、天災或其他重大因素”,致島內電力供應預期發生嚴重不足時,主管機關為確保相關必要設施運作之需要,得啟動緊急限電管制措施。”

 

兩岸敏感期的動作

 

民進黨當局經濟主管部門“能源局”及臺電公司,都拒絕對外多做説明,僅強調現行規定主要針對一般性電源不足,未針對重大因素造成缺電做規範。“能源局”指出,《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最近一次修正是2006年12月29日,現行規定主要針對一般性電源不足,但對其他重大因素造成的電源嚴重不足沒有明確規範,因此修正規定,對是否是意識到臺海發生戰爭機率升高,不願置評。

 

經濟主管部門表示,根據台灣地區“能源管理法”第十九條,經濟部門在能源供應不足時,可以訂定能源管制、限制及配售辦法。但時值外有兩岸關係緊張、中美貿易戰,內有環團力護大潭藻礁、“中火”重啟等爭議,限電原因新增“政治、經濟、戰爭、天災或其他重大因素”,在島內引發關注。

 

蔡當局修法“限電” 台灣投資環境陷隨時停電危機?

 

此時新增這條“法規”是否“別具意義”?該經濟部門“能源局”官員指出,台灣地區上次“修正辦法”已是15年前,為1990年代台灣經濟快速起飛、但供電相對缺乏時期,與現在不同;且現行“法規”對於重大因素導致缺電的措施模糊,因此才新增條文,讓“政府”因應有法可據。此外,現行規定主要針對一般性電源不足,限電需在前一日預告,但對其他重大因素造成的電源嚴重不足沒有明確規範,因此修正規定,納入可能發生的“意外事件”不需先行預告,可啟動特別限電措施。

 

那麼“政治、經濟、戰爭、天災或其他重大因素”的成立要素為何?經濟部門官員則舉例,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若因疫情緣故,導致天然氣等發電原料無法順利進口,將嚴重影響發電量,就有可能啟動緊急限制用電管制措施。限電方式可能先從契約用電超過五千瓩的工業用戶開始限電,最後才會到家庭用電等一般用電戶,且限電時間每段最多五十分鐘,以降低衝擊。至於“政治、經濟、戰爭、天災”及相對應緊急限制用電管制措施該如何定義,官員説,後續會再訂出子法。

 

“綠委”批吃飽太閒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臺經濟部門跳過臺電擬出這個方法,他了看一下條文是“吃飽換夭”、“沒事找事做”。限電辦法實施25年以來,沒有因為供電不足限電過,加了這些因素會讓人家以為現在供電不足,若因為地震、天災,包括戰爭等因素,大家都能理解,不需要動這個條文,這個條文會讓大家以為供電不足才限電,但今年以來用電創新高,被載容量還有超過10%。

 

鄭運鵬表示,這條其實不用修,應該是修“該法”第2條,電源供應那一條,若因全球因素或是其他政治因素加進去就可以,現在臺經濟部門要這條有點莫名其妙。

 

媒體詢問這個修“法”是否是臺當局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指示?鄭説,供電辦法來台灣立法機構備查就好,但是現在這個寫法,一定會被拉下來審查,“不知道臺經濟部門是什麼意思”,看到一點小瑕疵就拉下來修“法”,其實需要的行政措施法源都足夠。臺經濟部門可能是要彌補原本第4條寫説,每年3月要去評估今年用電量,擔心緊急用電會不足,但其實不需要修這條。

 

只會讓島內投資環境雪上加霜

 

有媒體稱這次的“限電修法”為“政治限電”,筆者也認為這是民進黨當局炒高兩岸緊張氛圍的一次“政治秀”,實質意義不大。可是卻會上島內投資環境雪上加霜,到時候受苦的還是普通百姓。

 

台灣經濟停滯,主因是島內長期陷入“五缺”(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六失”(政府失能、社會失序、立院失職、經濟失調、世代失落、台灣失去總體目標)日趨嚴重。

 

蔡當局修法“限電” 台灣投資環境陷隨時停電危機?

 

而這次民進黨當局修正“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明確“因政治、經濟、戰爭、天災或其他重大因素”,致島內電力供應預期發生嚴重不足時,主管機關為確保相關必要設施運作之需要,不須提前預告,便可以啟動緊急限電管制措施。

 

一方面,為一向聲稱島內不缺電的民進黨,隨時限電做“背書”,另一方面,為民進黨“非核”家園的“神主牌”脫罪。本已深陷“五缺”、“六失”的台灣,未來可能面臨無預警停電,台灣投資環境必定雪上加霜。華夏經緯網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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