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産經紀模式探索——以“傳+”平臺為例

非物質文化遺産(以下簡稱非遺),特別是傳統手工技藝類非遺,其根基在於中國傳統的生産生活實踐。從歷史走來,非遺在歷代人們生活中都引領過潮流和時尚。伴隨著社會快速發展,物質需求極大豐富,特別是工業化的不斷推進,機器化大生産的蓬勃發展,使得傳統的生産生活方式發生改變,以傳統手工技藝為基礎的傳統手工業受到嚴重衝擊。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傳承發展和保護,需要進行“供給側改革”,亟需細分分工,非物質文化遺産經紀模式刻不容緩。“傳+”平臺以傳承保護為基礎、以品牌為引領、以模式創新為方式、以産業發展為永續動能,是非遺經紀模式的有益探索。

 

在這樣的背景下,激活非物質文化遺産(特別是傳統手工技藝類非遺)動能,使其通過文化消費走進生活,永續造福人類,成為後非遺保護時代的題中之義。我國非遺保護工作堅持“十六字方針——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在保護的前提下,如何合理利用、利用什麼?成為目前進行非遺産業開發的重要問題。

 

讓文化遺産回歸現場——歷史的選擇

 

文化遺産(特別是非遺),自古至今一直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中。時代前進,經濟文化不平衡發展阻礙了非遺跟隨歷史一同前進的腳步,非遺漸漸離場——這個現場是審美現場、消費現場、時尚現場、生活現場、話語現場。

 

重回,不是簡單的照搬,而是以“供給側改革”的方式,讓非物質文化遺産符合當下的審美語境和生活方式。正如刺繡,百年間經歷了從“身上到墻上再回到身上”的過程,而如何重回?就要當代織繡類非遺的傳承人及從業者,根據現代人的生活方式、行為習慣、審美意趣、身材特點……以古老技藝重新定義中國時尚。

 

非物質文化遺産經紀模式探索——以“傳+”平臺為例

 

前門大街東方潮奢非遺快閃店 寺庫名物&傳PLUS共同出品

 

每一次對美的探索都是重新出發。回歸審美現場,是讓非遺回歸大眾審美,以當代審美意趣,進行審美改革;回歸消費現場,是讓非遺通過文化消費的方式,進入千家萬戶;回歸時尚現場,是通過藝術再造、時尚表達,進行“+非遺”將非遺作為生産資料寓於時尚産業中;回歸生活現場,是讓非遺走進生活,將符合當代生産生活方式的文化産品與文化內容;回歸話語現場,是在學術研究層面,以非遺為視域,進行跨界研究。

 

非物質文化遺産經紀模初步探索

 

“企業家”與“藝術家”分工呼喚非遺經紀模式。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産技藝的持有者。目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品牌建設與打造80%以上依賴於傳承人自身,技藝傳承、産品生産、企業管理、品牌運營……多位一體,映射到文化産業企業管理中,傳承人既是“企業家”又是“藝術家”,不利於企業與品牌的長效發展。

 

在目前的文化産業經營者中,不乏來自藝術家或者文化策劃人,乃至文化事業單位的從業者轉型開展文化企業經營的人士。對於他們而言,一方面,由於比較重視藝術感覺而經常忽略商業能力的培養,另一方面則難以解決藝術性和商業性之間的衝突問題。非遺産業行業亦如此。因此,回歸基本的企業家精神和開展規範的經營管理,掌握確立商業模式的方法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非遺企業急需詳細分工,將傳承人“企業家”身份剝離,進而促進技藝傳承的同時,“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非遺品牌建設需要非遺經紀模式賦能。品牌是企業經濟價值和文化價值追求的表徵,是企業形象、企業價值追求和企業無形資産的薈萃和凝聚。對於文化企業(特別是非遺企業)來説,只有達到産品的美譽度要求,才能真正體現品牌的文化價值;只有具有前瞻性戰略眼光、具備追求百年老店的文化自覺,才能塑造出具有消費者忠誠度的品牌。

 

非遺品牌打造急需模式創新——以非遺經紀模式為基礎,理清非遺品牌價值、進行非遺品牌定位與品牌內涵塑造、挖掘非遺品牌的文化基礎、進行非遺品牌傳播與品牌管理、發掘非遺品牌在商業模式中的附加值,實現非遺品牌與非遺保護傳承産業開發的可持續發展。

 

他山之石——明星經紀商業模式借鑒。經紀人、經紀公司的商業模式,在當下市場環境中,較早且較為成功的案例是“明星經紀商業模式”。演藝産業、體育産業以及影視産業的發展離不開明星經紀。明星經紀的商業模式基本上屬於産品增值型的模式。其産品及盈利形態是,將某個具有提升潛力的人物進行策劃、提升、包裝和行銷,使明星稱為高附加值的文化産品,或者代理明星的商業談判和實現價值延伸。這是典型的服務類商業模式。明星經紀的商業模式只有一種,就是幫助明星提高身價或者盈利能力,從而獲得更高的佣金報酬。在許多産品形態中,明星屬於附加價值的主要來源,因而明星經紀對於文化産業許多領域的經營管理具有深遠影響。

 

雖然表現形式多有不同,但在“運營高附加值的文化産品並進行價值延伸”的商業模式核心中,明星經紀與非遺經紀有許多共同之處。因此,借鑒明星經紀商業模式,可以對非遺經紀模式起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效果。

 

“傳+”打造中國非遺經紀綜合平臺

 

基於大量的田野考察與非遺理論基礎和傳播學背景及産業實踐,經過10年沉澱,筆者提出“讓文化遺産回歸現場”的理念,同時成立“傳+”(以傳二代為主體的平臺),建立非遺經紀人體系,為非遺(特別是傳統手工技藝類非遺)打造一個又一個屬於自己的品牌,同時聯合新品牌,打中國“新非遺”組合拳,讓非遺回歸現場。

 

非遺並不等於中式生活方式,非遺應該為所有生活方式的人共享。縱觀目前針對“匠人”“非遺”市集——吳曉波新匠人計劃、依文深山集市,打造了良好的集合品牌,而對於非遺傳承人、技藝持有者自身品牌促進動能不足。“傳+”平臺在打造自身品牌同時,通過非遺經紀人模式,聯合“傳二代”打造各參與項目的品牌,讓傳承人收益,讓非遺以品牌的方式,繼續傳承。

 

“傳+”,音“傳家”,傳承家傳技藝,有意“傳加”,以“+非遺”的方式讓一切空間皆是非遺,一切非遺皆可消費。打造我國非遺經紀第一綜合平臺,提供針對文化遺産與文化産業的文化經紀服務、文化內容供給、文化産品開發、文化教育普及、文化空間打造。

 

經紀人+傳二代雙軌制

 

非物質文化遺産經紀模式探索——以“傳+”平臺為例

 

如圖所示,每一個非遺品牌,都由非遺經紀人(或經紀平臺)加一個傳二代組成。以項目制或公司制運營,成立新非遺品牌。這些品牌即集合又獨立——集合模式可以形成展覽、市集、概念店等線下品牌,同時在互聯網上進行傳播銷售;同時,每個品牌可以互相拆分,成為各個非遺項目的自有品牌,在經紀人的共同努力下培育品牌,重回現場;第三,集合成的品牌矩陣內部可以進行跨品類的跨界合作。

 

目前,傳二代經紀人平臺已成功孵化非遺首飾高級定製品牌“相伯居”的高級定制首飾系列、生活方式家居品牌“集·石”,與奢侈酒店、藝術商業、國際學校、商學院達成戰略合作,擴大跨界朋友圈。

 

文化經紀+品牌輸出創雙贏

 

非遺經紀模式。非遺經紀人(經紀平臺)+傳二代(N+1)=新品牌(N+1)。經紀平臺與傳二代非遺品牌公司交叉持股,非遺特別是傳統手工技藝類非遺資源豐富,傳承人、從業者數量眾多。為非遺經紀模式的廣泛複製提供可能。

 

目前,平臺聯合金鑲玉技藝、曲陽石雕、南通藍印花布、泰山皮影、滿繡的傳二代、傳三代,通過奢侈品牌跨界、集合展覽、市集、培訓、活化,培育了“相伯居·金鑲玉高定珠寶系列”“集·石”品牌。

 

品牌複製輸出。基於經紀模式,形成非遺集合品牌,輸出文化産品、服務、展覽、市集、概念店等;並向商業地産、商學院、酒店集團等空間,輸出集合品牌,打造沉浸式非遺體驗、消費空間——一切空間皆是非遺,一切非遺皆可消費。

 

非物質文化遺産經紀模式探索——以“傳+”平臺為例

 

非物質文化遺産經紀模式探索——以“傳+”平臺為例

 

傳統手工技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産産業創新模式探索

 

中國自古就有保護文化的傳統。中國文學史的第一部作品《詩經》就是口頭文學集。中國音樂史上楊蔭瀏先生對華彥鈞(瞎子阿炳)的搶救性錄音、上世紀五十年代民族志影像的拍攝工程……

 

傳統手工技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産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組成部分,是中華民族歷代民眾生産生活方式的集中體現。社會快速發展,物質需求極大豐富,特別是工業化的不斷推進,機器化大生産的蓬勃發展,這些都使得傳統生産生活方式的轉變使傳統手工技藝失去了其原有的生存土壤,漸漸離場,如何讓文化遺産回歸現場?正是需要進行産業創新模式探索。

 

“傳+”將非遺新力量集結在一起,以文化經紀、品牌複製輸出為創新方式,解決傳承保護與創新發展的問題,解決傳承特性與信任問題,解決藝術、商業的關係,審美與消費的關係。

 

非遺産業模式創新的主體性思考

 

遺産屬於誰?屬於技藝持有者,也屬於享有技藝製成品的所有人。在非遺品牌建設與産業模式探索中,不能僅僅作為加工、生産者,更要參與到品牌建設的各個方面。非遺品牌建設需要傳承人的深度參與,品牌建設不能忘記非遺本質。

 

“傳+”正是強調傳承人及傳承人群的主體性地位,真正為其服務,真正活化非遺技藝本體及其製成品,為非遺永續發展提供力量。

 

非遺的傳播形象,從“後繼無人”“工序複雜”到今天,應該回歸審美本質。讓文化遺産重回現場。不是外在的形式和概念,而是深入骨髓的文化自信。正如費孝通先生所説“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文/李媛媛)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