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産黨與台灣(二)“和平解放台灣”的思想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21-07-05 15:49:52 | 來源: 臺海網 |
1953年7月27日朝鮮停戰協議簽署後,中共中央再次提出“一定要解放台灣”的任務。然而,美國基於遏制想像中的共産主義擴張的需要,希圖保住台灣這個戰略據點,繼續阻撓中國人民解放台灣。
資料圖:朝鮮停戰協定簽訂
1953年9月,美國與台灣當局秘密簽訂“軍事協調諒解協定”。
1954年12月,雙方簽訂所謂“共同防禦條約”,公然將台灣置於美國的保護之下。這使得武力解放台灣在當時事實上已經不可能,由此也使得台灣問題變得長期化。
同月,周恩來總理髮表聲明,指出所謂“共同防禦條約”根本是非法的、無效的,中國人民一定要解放台灣,完成祖國的完全統一。
資料圖:第一個五年計劃圖解
1955年,國際形勢趨於緩和,大陸社會主義改造和第一個五年計劃正在如火如荼地展開,此時,中國共産黨開始探索用和平方式解放台灣的可能與途徑。
1955年5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擴大會議上,周恩來指出“中國人民解放台灣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爭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這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第一次公開提出和平解放台灣的主張。
資料圖:周恩來
此後,大陸方面多次重申和平解放台灣的主張,提出國共兩黨進行第三次合作,通過談判和平解放台灣。然而,蔣介石一概視為陰謀而持消極態度,仍然圖謀“反攻大陸”,拒絕進行和平談判。
而此時的美國,一方面加強對台灣的軍事援助,一方面則加快了製造“兩個中國”的步伐。
1957年起,美國拖延直至中斷中美大使級會談,縱容台灣當局騷擾破壞大陸沿海地區;1958年夏天,美國出兵黎巴嫩,英國出兵約旦,中東局勢驟然緊張。同時,台灣當局乘機向大陸進行軍事挑釁,使得臺海形勢更趨緊張。
資料圖:炮擊金門
在這種錯綜複雜的形勢下,中共中央8月17日決定炮擊金門,以此支持中東人民解放鬥爭,教訓美國,嚴懲台灣當局的軍事挑釁,同時判明美臺“共同防禦條約”的範圍是否包括金門、馬祖。1958年8月23日,解放軍開始以猛烈炮火襲擊金門,數日之內即完成封鎖,給國民黨及美國造成了巨大壓力。
1958年10月6日,《人民日報》發表由毛澤東起草、以國防部長彭德懷名義發佈的《告台灣同胞書》。《告台灣同胞書》指出:“建議舉行談判,實行和平解決。”10月25日,《人民日報》發表《再告台灣同胞書》指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沒有兩個中國;中國人的事只能由我們中國人自己解決,一時難以解決,可以從長商議。”
資料圖:毛澤東起草的以國防部長彭德懷名義的《告台灣同胞書》
中共中央在指揮炮擊金門中集政治、軍事、外交鬥爭于一體,挫敗了美國搞“劃峽而治”、製造“兩個中國”的圖謀,懲罰了台灣當局的軍事挑釁,推動恢復了被美國單方面中斷的中美大使級會談;同時第一次指出國共兩黨都認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沒有“兩個中國”,推動台灣當局堅持一個中國立場,對兩岸關係産生深遠而積極的影響。
炮擊金門之後,在尖銳的兩岸軍事對峙中,中共中央繼續為爭取通過談判和平解決台灣問題而努力,並豐富和發展了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重要原則和政策主張。
1960年5月22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上提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思想,5月24日,周恩來將其概括為“一綱四目”。“一綱”即“台灣必須統一于中國。”“四目”則是:一、台灣回歸祖國後,除外交必須統一于中央外,所有軍政大權、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蔣,陳誠、蔣經國亦悉由蔣意重用;二、所有軍政及建設經費之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撥付;三、台灣的社會改革可以從緩,必俟條件成熟並徵得蔣之同意後進行;四、互約不派特務,不做破壞對方團結之舉。”
資料圖:毛澤東與印尼總統蘇加諾
1961年6月13日,毛澤東會見印尼總統蘇加諾,談到台灣回歸祖國時説,“我們容許台灣保持原來的社會制度,等台灣人民自己來解決這個問題”。這是毛澤東第一次明確對外表示,台灣在與大陸統一的前提下,可以保持原來的社會制度。1963年1月,周恩來請張治中致函陳誠,將“一綱四目”告知台灣當局。
“一綱四目”的擬定,表明中共中央關於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已臻于成熟,為爭取祖國完全統一提供了寶貴的思想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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