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人工智能領域首部省級地方法規 10月1日起施行

9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上海市促進人工智能産業發展條例》,並將於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閻銳表示,這是上海繼《上海市數據條例》後的第二部數字經濟領域地方法規,將有力支撐城市全面數字化轉型,助力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人工智能“上海高地”。此次立法注重創新性和引領性,充分發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作用,採取各種激勵措施推動人工智能産業高品質發展。

 

《條例》共6章72條,根據上海市人工智能産業發展特點和上海市實際,立足於促進法的基本定位,注重創新性和引領性,充分發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作用,採取各種激勵措施推動人工智能産業高品質發展。

 

明確人工智能産業範圍,完善管理體制機制

 

《條例》根據國家有關標準和上海市實際,對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産業予以明確,並就管理體制機制等內容作出相關規定:一是明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在促進人工智能産業發展中的具體職責。二是設立市人工智能戰略諮詢專家委員會,為産業發展中的重大戰略、重大決策提供諮詢意見。三是要求人工智能行業協會及其他相關行業組織,促進産業協同,加強行業自律。四是鼓勵人工智能領域市場主體積極創新。五是加強人工智能技術、産業等方面的合作,推動人工智能領域科普和宣傳。

 

優化要素資源配置,推動科技創新

 

《條例》圍繞增加人工智能創新的源頭供給,促進開源共享,提升持續創新能力:一是聚焦算力、演算法、數據三大基本要素,加強算力基礎設施規劃,推進公共算力資源平臺建設,保障中小企業獲得普惠的公共算力;推動演算法模型交易流通,加強對演算法模型的保護;突出人工智能領域高品質數據集建設,擴大面向人工智能産業的公共數據供給範圍。二是強化科技創新。明確加強基礎理論和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鼓勵跨學科交叉領域研究;推動相關國家實驗室、重大科研平臺等創新發展;推動人工智能領域大型科學儀器設施開放共享;推動科研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改革、探索賦予科研人員人工智能領域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等。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進産業發展

 

《條例》通過支持人工智能核心産業發展,強化人工智能企業集聚,推動人工智能産業整體創新突破:一是突出人工智能軟硬一體化生態建設,加強龍頭企業、創業企業培育,依託龍頭企業帶動産業鏈上下游協同發展,構建人工智能産業生態。二是加大資金支持、強化人才激勵與保障、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等,營造良好的産業發展環境。三是發揮企業和行業組織在相關標準制定中的作用,使用“人工智能上海標準”的專門標識。四是突出重點方向,著力促進人工智能基礎硬體、關鍵軟體、智慧産品等高品質發展。

 

推動場景應用賦能,融合經濟社會發展

 

《條例》圍繞提高經濟發展品質、城市生活品質和現代化管理能力,進一步加強人工智能在經濟、生活、城市治理等領域規模化應用:一是明確經濟信息化部門組織制定人工智能示範應用清單,並指導和督促相關方面予以落實。二是深化人工智能在製造、金融、商務、物流等經濟領域的應用。三是深化人工智能在互聯網、教育、醫療、養老等生活領域的應用。四是深化人工智能在城市治理領域的應用,加強智慧感知、智慧中樞和智慧司法建設,全面推進城市治理中的人工智能場景應用等。

 

構建體系化治理框架,維護産業發展與安全

 

《條例》兼顧人工智能産業發展與安全可控,明確人工智能産業發展相關行為底線,保障人工智能産業健康、安全發展:一是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保障産業鏈供應鏈安全。二是明確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人工智能快速迭代的特點,制定、修改或者廢止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對高風險和中低風險人工智能産品和服務採取不同的治理模式;規定市有關部門可以就人工智能産業發展過程中的輕微違法行為等制定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三是明確人工智能倫理專家委員會職責,發揮其在人工智能領域倫理規範方面的作用。四是明確相關主體開展人工智能研發和應用,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增強倫理意識,並不得從事相關禁止行為。五是注重勞動者、老年人、殘疾人、婦女、未成年人等群體的保護。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張英錶示,在落實條例中將進一步注重促進創新與防範風險相統一,一方面研究出臺並動態調整高風險人工智能産品和服務清單等,另一方面制定人工智能領域倫理規範指南,開展相關倫理安全教育和宣傳,促進人工智能産業在規範中發展,在發展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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