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是分裂國家的嚴重罪行,是走不通的絕路!

黨的二十大對黨章進行了修改,涉臺部分增加“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等內容,引發各方輿論特別是台灣輿論的高度關注。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在26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這是對臺工作形勢和任務的必然要求,體現全黨意志、反映人民心願。

 

當前導致臺海局勢緊張動蕩的根源是民進黨當局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勾連外部勢力謀“獨”挑釁,以及外部勢力打“台灣牌”“以臺制華”。《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中指出,所謂“台灣獨立”,是企圖把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是分裂國家的嚴重罪行,損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是走不通的絕路。

 

只有堅決反對外部干涉、遏制“台獨”分裂,臺海才能夠維護和平穩定的發展局面。《憲法》、《反分裂國家法》和《國家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對於解決台灣問題、促進祖國統一已有明確規定,更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大陸方面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捍衛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保障兩岸同胞的合法權益。對於涉“獨”言論囂張、謀“獨”行徑惡劣、“倚美謀獨”活動猖獗的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大陸方面採取精準打擊措施,加大懲戒的力度,有力震懾“台獨”分裂勢力。

 

去年11月和今年8月,大陸方面分兩批公佈了10位被列入清單的“台獨”頑固分子,宣佈對其實施制裁。這是大陸積極運用法律武器打擊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及其分裂活動、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臺海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重要舉措,充分彰顯了大陸方面反“獨”促統的強大決心和意志。馬曉光還指出,將持續加強運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打擊“台獨”分裂勢力,推進祖國統一進程,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進一步出臺法治新舉措。

 

大陸多次重申願為和平統一創造廣闊空間,但絕不為各種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的堅定立場。“台獨”頑固分子若膽敢以身試法,必將遭受嚴厲懲罰!(文/郭大路)

標簽:兩岸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