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一國兩制” 堅持依法治澳

在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布三十週年之際,我們通過回顧澳門“一國兩制”實踐經驗和澳門基本法貫徹實施成效,深刻認識到一條規律:只有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依法治澳,才能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基本法是“一國兩制”的法律保障

 

“一國兩制”方針符合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是實現國家統一,保持特區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安排。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法律化、制度化。在“一國”方面,特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行使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包括直接行使的權力和對特區高度自治權的監督權。特區負有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在“兩制”方面,中央授予特區享有高度自治權,實行“澳人治澳”,保持澳門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長期不變。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法律保障,要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就必須嚴格依照基本法治理。

 

基本法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保駕護航

 

第一,基本法保障了國家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實現了平穩過渡。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的頒布,要求澳門在後過渡時期在法律本地化、公務員本地化、政治體制等各領域的重要政策、制度必須與基本法的規定相銜接,抵觸基本法的必須修改或廢止,實現平穩過渡的目標。在世界歷史上,既能夠以和平方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又能夠保持社會穩定、人心安定是絕無僅有的,充分顯示“一國兩制”方針的優勢。

 

第二,基本法保障了特區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堅持“一國”之本,發揮“兩制”之利,實現經濟、社會、文化等全面發展。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特別行政區設立,澳門基本法生效實施,特區進入依據基本法治理的新階段。

 

一是,特區依據基本法維護和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比如,根據基本法的規定,由中央行使國家的主權,特區作為國家的一個地方,沒有“自決權”。二○一四年澳門有團體發起所謂的“公投”活動,公然挑戰國家主權,特區落實基本法的規定,依法予以禁止。根據基本法的規定,中央對特區政治體制發展擁有主導權和決定權。二○一二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的産生辦法和附件二立法會的産生辦法,特區政府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完成本地選舉法律的修改工作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和備案,維護中央管治權的權威。

 

二是,特區依據基本法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機制。根據基本法的規定,特區履行憲制責任,制定和修改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根據基本法有關宣誓效忠的規定,制定和完善特區的立法會選舉法,明確參選人必須擁護澳門基本法、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嚴防反中亂澳分子進入立法會,從法律上紮緊制度籠子。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落實行政主導原則,通過制定澳門特區的“立法法”,保障行政長官制定行政法規的職權,完善行政主導體制,發揮行政主導作用。

 

三是,特區政府充分利用基本法規定的制度優勢,行使高度的自治權,依法施政,推動澳門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一方面,解決廣大居民關心的社會治安問題,嚴厲打擊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創造良好的社會穩定環境,澳門位居世界最安全的城市行列。另一方面,扭轉回歸前經濟連年下滑的局面,制定適合澳門經濟發展的政策,推動澳門經濟的飛速發展,人均GDP成倍增長。澳門居民的生活水準和社會福利保障極大地改善,居民人均收入翻倍,享受充分就業、十五年免費教育、雙層社會保障,以及現金分享等。

 

用好基本法創造“一國兩制”新示範

 

中共二十大報告指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更好發揮作用。習近平主席指出,推進強國建設,離不開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澳門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優勢和特點,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同時,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時,要支持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保持港澳的繁榮穩定。這是“一國兩制”新實踐的基本任務和要求。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尤其是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建設,為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推動經濟適度多元注入新動力。澳門要在融入國家發展中發揮新作用,需要學好用好基本法,充分發揮“一國兩制”方針的制度優勢,運用澳門所長,對接國家所需。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總體方案中指出,要不斷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逐步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採用澳門特區政府參與深合區共管的創新體制,就是發揮澳門制度和自治權優勢的具體的嘗試。這是貫徹落實基本法,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重大部署。澳門要結合基本法實施的成功經驗,認清經濟社會發展的深層次問題,不斷挖掘和發揮澳門的優勢,在“一國兩制”新實踐中有所作為,開創“一國兩制”的新示範。

 

(作者係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 駱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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