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即日起恢復受理台灣地區石斑魚報關,並依法依規實施檢驗檢疫

 

圖片來源:海關總署官網截圖

 

中國台灣網12月22日訊 據海關總署官網消息,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22日發佈關於恢復台灣地區石斑魚輸入大陸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因多次從台灣地區輸大陸石斑魚中檢出孔雀石綠、結晶紫等禁用藥物,總署自2022年6月13日起暫停台灣地區石斑魚輸大陸。經綜合評估臺方整改措施,現決定自2023年12月22日起恢復台灣地區石斑魚輸大陸。輸大陸石斑魚須來自獲得註冊登記的養殖場,有關養殖場名單(見附件)已在總署官方網站公佈。

 

各海關自2023年12月22日起恢復受理台灣地區石斑魚報關,並依法依規實施檢驗檢疫。同時,請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轄區內相關企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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