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項措施”落地實施 臺胞獲得感滿滿

中新網廈門1月1日電 (楊伏山 付佳萍)在華僑大學任教的博士後臺胞張立齊,1日從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民警手中,接過《台灣居民定居證》,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簡稱“十項措施”)實施後首位在閩定居的臺胞。

 

張立齊對記者表示,很高興能成為廈門居民,實現了自己長期期盼的目標。

 

“十項措施”落地實施“臺胞在閩定居落戶‘願落盡落’”政策,明確臺胞可以向福建省內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經批准的,可以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十項措施”中還包括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臺胞證”)實行“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讓臺胞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渠道更加豐富;同時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當天,來大陸旅遊的臺胞陳女士在乘坐“小三通”客輪來廈的路上,通過移民局12367APP提交一次性臺胞證申請。抵達廈門五通口岸後,陳女士在口岸辦證窗口直接領取證件,快速順利完成通關。

 

談到這次辦證體驗,陳女士説,在手機上就能申辦臺胞證,到口岸直接領證,“‘即需即領’,來閩‘想來即來’不用排隊,來大陸旅遊更加方便了。”

 

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支隊長馬翠琳介紹説,以往臺胞申辦五年期臺胞證,須在入境後前往出入境管理機構窗口提交申請。“十項措施”實施後,臺胞在口岸即可申請五年期臺胞證,並通過寄遞方式領證,無需再專門前往出入境管理機構窗口申辦證件,不僅節約辦證時間,也降低辦證成本,生活發展更加便利。

 

為回應廣大臺胞希望使用邊檢快捷通道的期盼,“十項措施”中在對臺客運口岸增設信息採集備案點,方便自願辦理採集備案的臺胞使用邊檢快捷通道。

 

廈門邊檢總站高崎邊檢站邊防檢查處處長陳錦來介紹,“‘十項措施’實施後,臺胞持用5年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五通客運碼頭等8個口岸就近辦理快捷通關採集備案,完成備案後,即可經邊檢快捷通道通行,並同步實現‘一地備案、全國通用’。”

 

“我經常往返廈門和台北,在高崎機場中轉去大陸其他城市很方便。這次備案以後,就可以在全國各口岸使用快捷通道出入境了,方便多了。”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臺胞李先生高興地説,“通關流程簡便了,通關速度提升了,回家的感覺越來越好。”

 

“十項措施”還進一步優化往來閩臺船舶進出港邊檢手續程式,為包括台灣漁船、小額貿易商船在內的所有往來閩臺船舶提供通關便利。

 

廈門象嶼採頤商業投資有限公司碼頭管理中心總監練炳良對記者説,這次出臺實施的多項便利措施,讓往來閩臺船舶能夠隨到隨辦,兩岸貨運航線更加快捷暢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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