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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台獨”絕不手軟

8月7日,國務院臺辦網站、公安部政府網站同步推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這一舉措引發海峽兩岸高度關注,多數輿論認為大陸對於“台獨”頑固分子的懲治工作已進入系統化和常態化的操作階段,依法打擊一觸即發。

 

嚴懲“台獨”絕不手軟

 

國務院臺辦網站推出的專欄,頁面頂部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大標題。大標題字體進行了加大加粗處理,其中“台獨”兩字為綠色,其餘字體為黑色,“台獨”兩字還做了特殊處理,格外引人注目。大標題後的背景圖則是鮮艷的五星紅旗和莊嚴的法庭,不僅懾“獨”意味濃厚,且針對性明顯。在大標題下方分為五個板塊,依次為:“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發言人表態”“法律文件”“舉報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線索和罪行”和“舉報犯罪嚴重的新‘台獨’頑固分子”等5個欄目,並提供用以檢舉“台獨”頑固分子的郵箱。最上方的“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板塊裏,逐一列出了近幾年中央臺辦陸續宣佈列入的10名“台獨”頑固分子,包括:蘇貞昌、遊錫堃、吳釗燮、蕭美琴、顧立雄、蔡其昌、柯建銘、林飛帆、陳椒華、王定宇。相當於直接把這些名字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供全國人民圍觀唾罵。

 

嚴懲“台獨”絕不手軟

 

首先,這是大陸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新舉措,表明大陸對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高度重視,再次向“台獨”頑固分子和“台獨”分子們敲響了警鐘,具有威懾與發出明確信號的作用,表明大陸對於執迷不悟、冥頑不靈的“台獨”頑固分子,決不容忍、決不姑息,必將一追到底、依法嚴懲。

 

其次,專欄中列出了《反分裂國家法》和《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的內容。這兩部法律文件,是大陸反“台獨”、反干涉的法律工具箱。列出這兩部法律文件,一方面從法理上確立了“台獨”分子的違法性和犯罪性,説明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法律依據充分,並方便民眾了解相關內容;另一方面也代表著大陸懲治“台獨”頑固分子進入了系統化和常態化的操作階段。

 

最後,此次專欄中還公佈了舉報“台獨”頑固分子的郵箱。意味著反“台獨”將是一場全民行動,所有中華兒女都可以舉報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的線索和罪行,還可以檢舉犯罪嚴重的新“台獨”頑固分子。這一方面有利於國務院臺辦和公安部收集“台獨”頑固分子的新罪證,同時,對其他“台獨”分子也是一種強力震懾。只要是從事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的“台獨”分子,民眾都可以進行舉報。這樣,海峽兩岸的普通民眾也都可以參與到對“台獨”分子的檢舉揭發中,使廣大人民群眾成為打擊“台獨”分裂活動的主力軍,讓“台獨”分子成為過街老鼠,無處遁形。

 

嚴懲“台獨”絕不手軟

 

此次國務院臺辦網站、公安部政府網站同步推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再次宣示了大陸打擊“台獨”的堅定決心,懲治“台獨”分裂行為絕不會手軟。“台獨”是絕路,更是死路,逆潮流而動、違民意而為,必遭失敗!(作者:任冬梅)

關注!國臺辦及公安部政府網站新增這個專欄

2024-08-07

(大公文匯網記者 葛衝 北京報道)大公文匯網記者關注到,國臺辦政府網站今日(8月7日)新增“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點開頁面,首先映入眼簾的是頁面頂部“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大標題。記者注意到,大標題字體進行了加大加粗處理,格外引人注目。其中“台獨”兩字為綠色,其餘字體為黑色。大標題後面的背景是鮮艷的五星紅旗和莊嚴的法庭。

 

關注!國臺辦及公安部政府網站新增這個專欄

 

國臺辦政府網站新增的“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頁面。

 

在大標題下方,分為五個版塊,依次為:“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發言人有關表態”、“法律文件”、“舉報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線索和罪行”、“舉報犯罪嚴重的新'台獨'頑固分子”。在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版塊內,逐一列出了蘇貞昌、遊錫堃、吳釗燮等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的名單。同時,網頁下方正中還公佈了線索舉報郵箱。

 

同時,記者注意到,公安部政府網站亦新增“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

 

關注!國臺辦及公安部政府網站新增這個專欄

 

公安部政府網站新增的“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頁面。

 

以微知著、由小見大。國臺辦、公安部政府網站的上述新變化,表明大陸方面對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高度重視,再次向“台獨”頑固分子敲響警鐘。同時,新增專欄頁面上方明顯位置逐一列出蘇貞昌、遊錫堃、吳釗燮等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名單,既是一種震懾,也再次表明懲治“台獨”頑固分子針對的是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徑,並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意見》對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組織、策劃、實施“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明確適用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具體情形,規定相關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積極參加”等的認定標準。《意見》還明確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適用缺席審判程式。(海峽飛虹轉載大公文匯網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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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清除破壞兩岸關係的害群之馬,目的是從根本上維護臺海和平穩定、保障廣大台灣同胞安全福祉

2024-08-08

海峽飛虹消息:有記者問,國臺辦、公安部政府網站同步推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公佈針對“台獨”頑固分子的線索舉報郵箱,引發島內關注。民進黨當局對此歪曲抹黑,稱大陸相關舉措對兩岸交流互動製造更多的障礙與傷害、阻撓兩岸人民往來交流,對促進兩岸良性交流沒有任何好處;並稱大陸沒有權力“懲治台灣人民”。請問對此有何評論?

 

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回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是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應有之義,是維護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正義之舉。兩岸民眾高度支持有關依法懲“獨”措施,認為精準打擊“台獨”頑固分子的措施行之有效,也充分認識到依法懲治的是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頑固分子及其實施的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必須指出的是,民進黨當局故意將廣大台灣同胞同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混為一談,企圖拉無辜民眾為“台獨”墊背,企圖借抹黑大陸來阻撓兩岸交流往來,只能説明其色厲內荏、顛倒黑白,完全是徒勞的。

 

清除破壞兩岸關係的害群之馬,目的是從根本上維護臺海和平穩定、保障廣大台灣同胞安全福祉。越來越多的台灣同胞已經識破民進黨當局的險惡用心和欺騙伎倆,展示出參與兩岸交流的強烈願望,積極參與兩岸交流、支持兩岸關係發展。據統計,今年1至6月,兩岸人員往來208.3萬人次,同比增長99.5%,其中臺胞來大陸192.8萬人次,同比增長103.2%。這充分説明兩岸交流合作的歷史大潮滾滾向前,不會因民進黨當局及“台獨”勢力的謊言和欺騙而影響。希望廣大台灣同胞把握歷史大勢,堅守民族大義,與“台獨”頑固分子劃清界限,積極參與兩岸交流合作,共同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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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文章:新時代反“獨”促統的法治利劍

2024-06-27

中山大學港澳臺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伍俐斌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了《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依法打擊“台獨”分裂行徑、懲治頑固“台獨”分子再添新的規範指引,也進一步充實了反“獨”促統的法律工具箱,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的又一重大措施,影響深遠、意義重大。

 

從具體內容來看,《意見》呈現出諸多積極特徵,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徑提供科學合理的法治保障。其一,條文內容清晰明確,實踐性強。《意見》以反分裂國家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既有規定為基礎,全面系統地規定了“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法定情形、定罪量刑標準和刑事司法程式,列明瞭“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的具體表現,明確了對於“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積極參加”等定罪量刑關鍵要素的認定標準,針對“台獨”頑固分子從抓捕到審判做出各階段司法程式安排,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依法懲處“台獨”頑固分子提供了明確、具體、可操作的規範指引。其二,有的放矢、寬嚴相濟,合理兼顧了反“獨”與促統。一方面,《意見》對於“台獨”頑固分子規定了“終身追責”“缺席審判”等專門制度安排,對於“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頑固分子明確規定“可以判處死刑”,展現出從嚴懲處“台獨”頑固分子的反“獨”立場。另一方面,《意見》從標題到內容,都明確將懲治的對象限定為“台獨”頑固分子,將懲治的行為限定為“分裂國家犯罪”“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打擊範圍清晰明確,針對性強;即便對於“台獨”頑固分子,《意見》也酌情給予悔過機會,只要其有自願如實供述罪行、主動放棄“台獨”立場、不再實施分裂活動、採取措施減輕危害後果等情節,就可以依法獲得從寬處理乃至撤銷案件或不起訴,充分展現出促統誠意。其三,厲行法治,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訴訟權利。《意見》專門設置了“正確適用程式”部分,對正確適用司法程式追究“台獨”頑固分子責任進行專門規定,並且高度重視程式正義,確認和強調了“台獨”頑固分子在刑事司法程式中的辯護權、上訴權等訴訟權利。

 

《意見》的發佈實施至少有如下三方面意義。其一,展現大陸反“獨”促統的堅定決心,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提供新的規範依據。早在2022年,中共中央臺辦發言人受權就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發表談話,指出依據憲法、反分裂國家法、刑法等法律法規,要對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予以刑事懲處。《意見》的出臺是對上述談話內容的進一步“法律化”,為刑事懲處的實施主體、具體方式、司法程式等提供了新的、更為細化的規範依據。其二,回應近段時間來“台獨”分子的分裂言行,以實際行動打擊“台獨”勢力囂張氣焰。2024年5月20日,賴清德發表了荒謬且危險的所謂“就職演説”,公然宣揚“兩國論”、鼓吹“台獨”,島內外“台獨”分子也隨之興風作浪、荒謬言行頻出。針對此股“台獨”逆流,大陸已先後採取了舉行“聯合利劍-2024A”軍事演習、進一步中止ECFA部分産品關稅減讓等措施,《意見》的發佈也是對這股“台獨”逆流的有力回應,有助於打擊“台獨”勢力的囂張氣焰。其三,表明對“台獨”頑固分子的追責懲處將進入法治化、刑事化、常態化的新階段,有助於進一步推動新時代反“獨”促統事業。中共中央臺辦曾于2021年和2022年公佈、調整“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並宣佈了若干懲戒措施,但主要仍是以行政手段來懲處“台獨”頑固分子。《意見》作為具有約束力的司法解釋性質文件,聚焦于更為剛性、力度更強的刑事司法手段,無疑將會使對“台獨”頑固分子的懲處進入法治化、刑事化、常態化的新階段,有利於進一步震懾“台獨”頑固分子、推動新時代反“獨”促統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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