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疆披露起訴五角大樓細節:起訴狀長達56頁,詳述被列為“軍工企業”不合理性

中國商用無人機製造企業大疆創新(以下簡稱“大疆”)于美國東部時間18日就美國國防部將其列入“中國軍工企業”清單發起制裁一事,對美國國防部提起訴訟。此事引發國內外媒體的強烈關注。路透社19日報道稱,在大疆起訴後,美國國防部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路透社表示,在世界兩大經濟體中美關係緊張的背景下,這份“清單”是華盛頓近年來採取的眾多行動之一,旨在突出和限制可能增強中國軍力的中國企業。

 

美國“政治新聞網”19日報道稱,大疆是在美國當地時間18日通過在美律師事務所寶維斯向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的。在訴訟中,美國防部長勞埃德·奧斯汀以及美國防部負責工業基礎政策的助理部長勞拉·泰勒-凱爾都被列為被告。

 

根據《環球時報》記者近日獲取的一份長達56頁的大疆起訴狀,大疆方面詳述了美國國防部將其列為“軍工企業”的不合理性,以及美國國防部種種違反美國法律的做法。本次訴訟對美國防部將大疆指定為“中國軍工企業”的決定提出質疑——大疆既不由中國軍方擁有,也不受中國軍方控制,僅銷售“消費級和商業級”無人機,而非軍用無人機。

 

起訴狀還透露,大疆通過外部法律顧問,在超過16個月的時間裏試圖與美國國防部溝通,以了解其指控大疆的理由,要求獲得行政記錄,並向美國國防部提供事實,證明大疆不是法定標準下的軍工企業。2023年7月27日,大疆提交一份全面除名請願書,指出美國國防部有法定責任“根據最新可用信息,持續地從列表中刪除”相關企業,因此要求將大疆從軍工企業名單中移除。

 

儘管大疆方面付出諸多努力,但美國防部仍拒絕進行有意義的溝通,拒絕提供指控理由,並無視大疆的會面請求。在未通知的情況下,美國國防部于2024年1月31日再次將大疆指定為“軍工企業”。

 

今年9月6日,大疆在確定沒有其他合理選擇後,通知美國國防部,該公司計劃尋求司法救濟。直到此時,美國國防部才提供了一份“禮貌性”的內部報告副本,其中包含了將大疆指定為“中國軍工企業”的完整理由。

 

在起訴狀中,大疆方面認為,美國國防部這份日期為2023年11月的報告包含了一系列零散的説法,完全不足以支持對大疆是“軍工企業”的認定。報告存在諸多不足之處,其中包括採用了錯誤的法律標準,混淆了擁有常見中文姓名的人物,並依賴陳舊的所謂事實和缺乏説服力的關聯,這些都遠遠不足以證明大疆是一家“軍工企業”。例如,大疆方面指出,無人機定義廣泛且差異較大,無人機譜係的一端是消費級無人機,它類似于“遙控航空相機”,由可充電電池供電,另一端則是軍用無人機,通常“類似于固定翼飛機”,擁有“巨大的翼展,往往由汽油或柴油發動機提供動力”。美國國防部也承認,大疆不生産軍用無人機。

 

此外,大疆的産品經過第三方諮詢公司的分析已驗證其數據安全性和隱私保護措施。美國內政部、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國土安全部以及國防部都進行過類似的驗證。

 

外交學院國際關係研究所教授李海東20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美國軍方將大疆指定為“軍工企業”毫無疑問是不合理的。大疆本身只生産民用無人機産品,但美方卻對其商業行為和産品用途給予一種高強度的軍事化解讀。

 

大疆方面還表示,由於大疆被指定為“中國軍工企業”,這使該公司被打上了對美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的標記。該公司因此遭受了持續的財務和聲譽上的損害,員工也因此遭到污名化和騷擾。對此,大疆在起訴狀中表示,美國國防部的做法不僅違反法律,還損害了大疆的正當權利。根據美國《聯邦行政程式法》和美國《憲法》,法院應撤銷、禁止並宣佈這些行為違憲。

 

李海東表示,美國在國內自詡是“法律為王”,而在對大疆事務的處理中卻是“政治挂帥”,這種“雙標”引起了大疆以及美國消費者的極大不滿,大疆此舉也能使美國民眾看清美政府把法律當兒戲玩弄的面目。他還認為,大疆的做法對於一些走出海外的中國企業具有啟示意義,中企走向世界的過程中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堅定捍衛自身正當合法利益,“中企拿起法律武器起訴美政府,不僅是為了自身,也是為了中美總體經貿健康發展”。

 

【環球時報報道 記者 樊巍 李雅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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