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進涉臺司法創新發展

中新社福州1月15日電 (記者 龍敏)自《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發佈以來,福建各級法院、檢察院立足對台獨特優勢,著力先行先試,不斷完善涉臺案件審判、兩岸司法互助等機制,持續推進涉臺司法創新發展。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金銀墻15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作法院工作報告時指出,2024年,福建聚焦臺胞臺企所需所盼,開展“涉臺司法服務品質提升年”行動,辦結涉臺案件1072件、司法互助案件3137件。

 

去年,福建建立健全涉臺糾紛一體化調處機制,依託福建法院涉臺司法服務網,設立8個雲端調處中心,涉臺案件調撤數同比增長17%;發揮551名臺胞調解員、陪審員等的作用,以同鄉同音促成握手言和;深化涉臺文物和文化遺産司法保護,設立15個保護點,泉州中院妥善審理“洪氏大宗祠”物權糾紛案,守護兩岸宗親血脈親情;平潭法院設立涉臺司法服務專區,建設“台灣地區法律查明平臺”。

 

2024年,廈門海事法院審結大陸首例涉台灣地區公法人民事案件,金門縣政府主動選擇在大陸法院提起訴訟,體現了台灣同胞對大陸司法的認同與信任。

 

福建涉臺檢察品牌也持續“擦亮”。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侯建軍介紹,福建檢察機關深入落實涉臺檢察17條舉措,依法平等保護臺胞臺企合法權益,辦理涉臺案件97件;全面推廣“一室多員”工作機制,新聘129名臺胞擔任檢察聯絡員、聽證員等,拓寬其參與檢察工作的途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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