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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樂際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全文)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

 

堅定守護共同家園,推進祖國統一大業

 

——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

 

(2025年3月14日)

 

趙樂際

 

同志們:

 

今天,我們隆重召開《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回顧歷史、總結經驗,對我們進一步做好新時代對臺工作,堅定不移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實現民族復興偉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産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20年前,在“台獨”分裂活動日益猖獗、嚴重威脅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形勢下,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促進祖國統一,黨中央順應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強烈呼聲,作出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重大決策,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通過了這部法律並頒布實施,這是兩岸關係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反分裂國家法》全面貫徹黨中央對臺大政方針,對震懾“台獨”分裂和遏制外來干涉,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促進祖國統一,保障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現實作用和深遠的歷史影響。

 

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下,我們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全面實施《反分裂國家法》,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推動反“獨”促統不斷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

 

一是進一步豐富完善“以法懲獨”的制度體系。《反分裂國家法》將黨中央關於反對“台獨”分裂、促進國家統一的大政方針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開宗明義將“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作為立法宗旨之一。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們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方式、法律手段懲治和遏制“台獨”、推進祖國統一。《國家安全法》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愛國主義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加強對推進祖國統一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增強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對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神聖職責的認識,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堅決反對‘台獨’分裂行徑,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對外關係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按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同世界各國建立和發展對外關係”。首次出臺依法追究“台獨”分裂行為刑事責任的司法文件,公佈“台獨”頑固分子名單並實施懲戒,持續豐富打擊“台獨”法律工具箱。我們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效打擊“台獨”分裂勢力,形成對“台獨”分裂勢力利劍高懸的強大震懾態勢。

 

二是堅決開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鬥爭。《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為開展反分裂、反干涉鬥爭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願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如果‘台獨’分裂勢力挑釁逼迫,甚至突破紅線,我們將不得不採取斷然措施”。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綜合運用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法律、輿論等措施,強化反“台獨”鬥爭的全方位佈局,不斷取得反分裂、反干涉鬥爭的重大勝利,展現了反對“台獨”分裂、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堅定意志和強大能力,有力維護了臺海和平穩定和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進一步掌握了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戰略主動,進一步鞏固了國際社會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格局。

 

三是持續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反分裂國家法》規定了國家維護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的5條措施,強調“國家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為推動兩岸關係所做的一切,就是為了實現兩岸同胞對美好生活的嚮往”。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始終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持續推動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黨中央、國務院就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出臺專門文件,有關部門先後發佈一系列惠臺利民政策措施,讓台灣同胞分享祖國大陸發展機遇,不斷增強台灣同胞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民族復興參與感,推動兩岸同胞加深相互理解、增進互信認同。

 

四是有力維護一個中國原則。《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個中國原則是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台灣任何政黨、團體同我們的交往都不存在障礙”。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堅持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廣泛團結台灣同胞,同台灣各黨派、團體和人士就兩岸關係和民族未來開展深入對話溝通,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兩岸關係發展歷程充分證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兩岸關係就能改善和發展,台灣同胞就能受益;背離一個中國原則,就必然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動蕩,損害台灣同胞利益福祉。

 

20年來《反分裂國家法》的實踐啟示我們,遏制“台獨”分裂、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實現祖國統一大業,必須堅持黨中央對對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和人民的意志轉化為國家法律,並貫徹落實到對臺立法、執法、司法全過程;必須堅持在國家發展進步基礎上解決台灣問題的戰略思路,把兩岸關係前途未來牢牢掌握在兩岸中國人自己手中;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堅決反對“台獨”分裂,牢牢把握兩岸關係發展的正確方向;必須堅持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不斷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強化對台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的法律保障;必須堅持運用法治方式、法律手段推進反“獨”促統,與政治、經濟、軍事、外交、輿論等手段協同配合,發揮最大效應。

 

同志們!

 

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中華民族創造了輝煌燦爛的中華文明,也曾歷經滄桑、飽受磨難。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中國人民艱苦奮鬥,成功走出了一條中國式現代化道路,迎來了民族復興的光明前景。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任何人任何勢力都阻擋不了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歷史大勢。

 

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和黨中央對臺決策部署,以更加強烈的擔當、更加積極的作為,推進祖國統一進程,服務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

 

第一,堅定信心決心,紮實推動祖國統一進程。祖國大陸發展進步是決定兩岸關係走向的關鍵因素。我們要把握歷史大勢,堅定祖國統一的信心決心,堅持辦好自己的事,全面提升綜合國力,充分發揮制度優勢,加快發展新質生産力,增強新質戰鬥力,為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奠定更堅實基礎。我們堅持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願意在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基礎上,同台灣各界有識之士就兩岸關係和國家統一開展對話協商,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共同創造中華民族美好未來。

 

第二,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確保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為“台獨”分裂勢力劃定了不可逾越的紅線。一段時間以來,“台獨”分裂勢力勾連外部勢力不斷進行謀“獨”挑釁,嚴重威脅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同臺海和平穩定水火不容,與兩岸同胞利益福祉背道而馳。我們堅決打擊“台獨”挑釁行徑,堅決反對和遏制外部勢力干涉,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這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廣大台灣同胞。我們始終堅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應對外部勢力干涉和“台獨”重大事變的充分準備,目的是從根本上努力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

 

第三,堅定促進兩岸交流合作,共創中華民族綿長福祉。兩岸同胞血脈相連,是血濃于水的一家人。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是兩岸同胞的主流民意。我們始終以兩岸同胞福祉為念,願意同台灣同胞共享中國式現代化機遇和成果。兩岸同胞要共同努力排除干擾、破除障礙,持續促進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增進兩岸同胞福祉。中國式現代化機遇無比廣闊,越來越多的台灣同胞將在祖國大陸找到實現人生夢想的舞臺,不斷增強做中國人的志氣、骨氣、底氣,積極參與到民族復興和祖國統一進程中來。

 

第四,堅定弘揚中華文化,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中華文化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命脈,是兩岸同胞心靈的根脈和歸屬。新時代新征程,中華文化在傳承中不斷發揚光大,我們更有信心厚植兩岸同胞的精神紐帶,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我們要加強兩岸文化交流,團結台灣同胞共同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進台灣同胞的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不斷譜寫中華文化新華章,為建設中華民族共同精神家園努力奮鬥。

 

同志們!

 

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對臺決策部署,堅定信心、接續奮鬥,為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實現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聯合利劍-2024B”演習是對“台獨”分裂勢力謀“獨”挑釁的有力震懾

2024-10-14

10月1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東部戰區組織戰區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等兵力,位台灣海峽、台島北部、台島南部、台島以東,開展“聯合利劍-2024B”演習,是對賴清德不斷編造“台獨”謬論、宣揚分裂主張的堅決懲戒,是對“台獨”分裂勢力謀“獨”挑釁的有力震懾,是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正義之舉。

 

“聯合利劍-2024B”演習是對“台獨”分裂勢力謀“獨”挑釁的有力震懾

 

這次軍演是解放軍這兩年來第四次反“台獨”圍臺演習,這表明近年來“台獨”勢力日益猖獗、臺海局勢日趨複雜嚴峻。與前三次演習相比,“聯合利劍-2024B”演習有幾個鮮明特點:  

 

從演習地域看,東部戰區發佈的演習區域示意圖標出了台北、基隆、台中、高雄、台東、花蓮等島內六大城市。六大演習區域直指這六大城市,表明這將是一場直指“台獨”分子要害的封鎖行動。和“聯合利劍-2024A”演習相對比,金門這次沒有被劃入演習區。這顯然是考慮到金門的現實情況,一來福建海警部門在金門附近海域的執法已經完全常態化;二來九月下旬大陸游客剛恢復前往金門自由行,解放軍對金門鄉親釋出了最大善意。

 

從演習科目看,東部戰區發佈的演習公告裏包含四大科目:海空戰備警巡是圍臺軍事行動的必有選項;要港要域封控是圍臺演習中首次明確列出的科目,高雄、台中、基隆、花蓮是台灣吞吐量位居前四名的主要港口,也是這次演習的封鎖目標,這等於鎖住了台灣的經濟命脈;對海對陸打擊是解放軍用火力對那些敢於前來冒險的外部干涉勢力和敢於頑抗的“台獨”分裂勢力發出的嚴厲警告;奪取綜合製權,是解放軍要在臺海全面奪取制海權、制空權、制電磁權的體現。

 

“聯合利劍-2024B”演習是對“台獨”分裂勢力謀“獨”挑釁的有力震懾

 

東部戰區公開發佈的圖片顯示,開展“聯合利劍—2024B”演習的東部戰區空軍多型戰機與寶島台灣中央山脈同框

 

從演習內容看,這幾年的四次圍臺軍演步步推進,軍事行動從顯示能力、震懾“台獨”發展到逐個研究演練實戰課題,正在從展示性演習向實戰意味更濃的檢驗性演習邁進。軍隊、海警聯合行動的規模不斷擴大。10月14日早上,4支海警艦艇編隊開展環台島巡航管控,這表明勒在“台獨”分子脖子上的絞索又多了一條。只要“台獨”分子的謀“獨”言行不收斂、不收手,解放軍在臺海捍衛領土完整的力度就會越來越大。台灣是中國的台灣,不論是“台獨”分子企圖分裂祖國,還是外部勢力企圖以臺制華,他們跳得越高,受到的打擊就會越重。

 

賴清德上臺以來,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大肆販賣其“台獨”主張,嚴重挑釁一個中國原則,勾連外部勢力不斷進行謀“獨”挑釁,嚴重破壞兩岸關係,嚴重威脅臺海和平穩定。“台獨”與臺海和平水火不容,如果賴清德當局執迷不悟,繼續謀“獨”挑釁,將把台灣民眾推向災難深淵。

 

“聯合利劍-2024B”演習是對“台獨”分裂勢力謀“獨”挑釁的有力震懾

 

國家統一是不可阻擋的歷史大勢,是不容挑戰的民族大義。我們解決台灣問題、完成國家統一的意志堅如磐石,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能力堅不可摧,懲治謀“獨”挑釁、粉碎分裂圖謀的行動堅決有力。我們的反制措施針對的是“台獨”分子的分裂行徑和外部勢力干涉,絕非針對廣大台灣同胞。希望廣大台灣同胞堅守民族大義、順應歷史大勢,充分認清“台獨”分裂的極端危險性、危害性,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堅定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與大陸同胞攜手共創國家統一、民族復興的美好未來。(作者:梁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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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嚴懲“台獨”頑固分子,利劍出鞘!(望海樓)

2024-06-24

6月21日,國務院臺辦會同有關部門舉行專題發佈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在臺海形勢緊張動蕩之際,《意見》的出臺實施猶如亮明刑事利劍、織就懲“獨”法網,回應了最大多數兩岸民眾的訴求與期盼,彰顯了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堅定立場。

 

一個時期以來,民進黨當局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大肆宣揚“台獨”分裂謬論,妄圖“倚外謀獨”“以武謀獨”,嚴重違背島內主流民意,嚴重破壞臺海和平穩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於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頑固分子,我們決不容忍、決不姑息,決不聽之任之,必須反制,必須懲戒。

 

運用刑事司法手段懲處分裂國家的犯罪分子、維護國家核心利益,是世界範圍內的通行做法。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意見》的制定發佈,積極回應社會各界關於細化充實《反分裂國家法》有關規定的呼聲,嚴格遵循刑法、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通過明晰各類“台獨”分裂行徑的犯罪性質、刑事責任和懲處程式,對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劃清紅線、精準打擊,進一步充實反“台獨”、反干涉法律工具箱,是依法打擊“台獨”分裂、推進國家統一進程的戰略性舉措。

 

《意見》明確指出,對“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國家犯罪予以嚴懲,對在教育、文化等領域推行“漸進台獨”以及打壓愛國統一力量等的行徑依法懲治;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嚴懲首要分子,從重處罰對外勾連行徑;同時讓相關規定在時間、空間上全面覆蓋,如依法終身追責、適用缺席審判程式等,塑造“境外不是法外”“天涯海角,無處可逃”的高壓態勢。這是對賴清德當局、“台獨”頑固分子囂張氣焰的迎頭痛擊,也是對外部干涉勢力的警示懾壓,有力展現了大陸方面對“台獨”分裂行徑決不容忍、嚴懲不貸的堅定意志和強大能力。

 

需要説明的是,由於受到“台獨”思想毒害,也由於兩岸政治分歧問題尚未得到解決,一些台灣同胞對兩岸關係性質和國家認同問題出現認識偏差。此次《意見》聚焦懲治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分裂活動,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並給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的犯罪分子改過自新的機會,體現了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寬嚴相濟等法治精神。這些規定旨在打擊極少數、震懾一批人、教育一大片、保護大多數,警醒廣大台灣民眾自覺與“台獨”分裂言行劃清界線,以實際行動守護臺海和平穩定、維護自身安全福祉。

 

“台獨”是導致台灣兵兇戰危、民眾利益受損的最大禍源。只有依法嚴懲“台獨”分裂犯罪,台灣同胞才能安享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紅利,才能真正過上和平安寧的好日子。一個堅強統一的國家始終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華兒女命運所繫。我們始終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熱忱歡迎和支持廣大台灣同胞參與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國式現代化發展機遇。

 

希望廣大台灣同胞堅守民族大義、順應歷史大勢,充分認清“台獨”分裂的極端危害性、破壞性,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以實際行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和自身安全福祉,與大陸同胞攜手共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美好未來。(作者為本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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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文章:新時代反“獨”促統的法治利劍

2024-06-27

中山大學港澳臺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伍俐斌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了《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依法打擊“台獨”分裂行徑、懲治頑固“台獨”分子再添新的規範指引,也進一步充實了反“獨”促統的法律工具箱,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的又一重大措施,影響深遠、意義重大。

 

從具體內容來看,《意見》呈現出諸多積極特徵,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徑提供科學合理的法治保障。其一,條文內容清晰明確,實踐性強。《意見》以反分裂國家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既有規定為基礎,全面系統地規定了“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法定情形、定罪量刑標準和刑事司法程式,列明瞭“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的具體表現,明確了對於“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積極參加”等定罪量刑關鍵要素的認定標準,針對“台獨”頑固分子從抓捕到審判做出各階段司法程式安排,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依法懲處“台獨”頑固分子提供了明確、具體、可操作的規範指引。其二,有的放矢、寬嚴相濟,合理兼顧了反“獨”與促統。一方面,《意見》對於“台獨”頑固分子規定了“終身追責”“缺席審判”等專門制度安排,對於“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頑固分子明確規定“可以判處死刑”,展現出從嚴懲處“台獨”頑固分子的反“獨”立場。另一方面,《意見》從標題到內容,都明確將懲治的對象限定為“台獨”頑固分子,將懲治的行為限定為“分裂國家犯罪”“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打擊範圍清晰明確,針對性強;即便對於“台獨”頑固分子,《意見》也酌情給予悔過機會,只要其有自願如實供述罪行、主動放棄“台獨”立場、不再實施分裂活動、採取措施減輕危害後果等情節,就可以依法獲得從寬處理乃至撤銷案件或不起訴,充分展現出促統誠意。其三,厲行法治,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訴訟權利。《意見》專門設置了“正確適用程式”部分,對正確適用司法程式追究“台獨”頑固分子責任進行專門規定,並且高度重視程式正義,確認和強調了“台獨”頑固分子在刑事司法程式中的辯護權、上訴權等訴訟權利。

 

《意見》的發佈實施至少有如下三方面意義。其一,展現大陸反“獨”促統的堅定決心,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提供新的規範依據。早在2022年,中共中央臺辦發言人受權就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發表談話,指出依據憲法、反分裂國家法、刑法等法律法規,要對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予以刑事懲處。《意見》的出臺是對上述談話內容的進一步“法律化”,為刑事懲處的實施主體、具體方式、司法程式等提供了新的、更為細化的規範依據。其二,回應近段時間來“台獨”分子的分裂言行,以實際行動打擊“台獨”勢力囂張氣焰。2024年5月20日,賴清德發表了荒謬且危險的所謂“就職演説”,公然宣揚“兩國論”、鼓吹“台獨”,島內外“台獨”分子也隨之興風作浪、荒謬言行頻出。針對此股“台獨”逆流,大陸已先後採取了舉行“聯合利劍-2024A”軍事演習、進一步中止ECFA部分産品關稅減讓等措施,《意見》的發佈也是對這股“台獨”逆流的有力回應,有助於打擊“台獨”勢力的囂張氣焰。其三,表明對“台獨”頑固分子的追責懲處將進入法治化、刑事化、常態化的新階段,有助於進一步推動新時代反“獨”促統事業。中共中央臺辦曾于2021年和2022年公佈、調整“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並宣佈了若干懲戒措施,但主要仍是以行政手段來懲處“台獨”頑固分子。《意見》作為具有約束力的司法解釋性質文件,聚焦于更為剛性、力度更強的刑事司法手段,無疑將會使對“台獨”頑固分子的懲處進入法治化、刑事化、常態化的新階段,有利於進一步震懾“台獨”頑固分子、推動新時代反“獨”促統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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