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港澳臺人員往來、過境免簽口岸擴容等 10項重磅政策發佈
| 編輯: 王瑞穎 | 時間: 2025-11-03 11:28:45 | 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
為積極服務促進高水準開放高品質發展,國家移民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今天發佈10項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服務政策舉措。
一、擴大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試點實施範圍
自2025年11月5日起,在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的基礎上,在長三角、京津冀地區全域,以及全國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在上述區域工作的內地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衛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其他人才,可憑人才主管部門、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等出具的有關人才證明,申請辦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往來香港或者澳門人才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二、實施大陸居民申辦往來台灣探親簽注“全國通辦”措施
自2025年11月5日起,大陸居民擬往來台灣地區探親的,可向全國任意一個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探親簽注申請,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三、在部分與港澳臺通航通行口岸推廣應用智慧通關
自2025年11月5日起,在深圳市深圳灣口岸、珠海市拱北口岸實施“刷臉”智慧通關的基礎上,在上海虹橋機場,廈門高崎機場、五通碼頭,廣州琶洲客運港、南沙客運港,深圳皇崗、羅湖、蓮塘、福田、文錦渡,珠海橫琴、港珠澳大橋等口岸推廣應用,年滿14周歲以上,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多次有效逗留、探親、商務、人才、其他類赴港澳簽注的內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含非中國籍)的港澳居民、持5年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台灣居民,且同意採集核驗面相、指紋等信息用於出入境邊防檢查核驗的,可選擇使用上述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現場智慧快捷通道“刷臉”通行。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經智慧快捷通道出境入境時應有法定監護人陪同。
四、支持促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生産要素高效跨境流動
自2025年11月5日起,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實施以下便利措施。對於在合作區科研院所、科技創新企業等機構工作的內地人才,經合作區深圳園區管理部門備案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予簽發3年多次有效往來香港、澳門人才簽注,申請時免予提交人才證明。允許新興、初創企業首年度免納稅額辦理往來港澳商務備案,對高新技術、高端製造等重點企業機構往來港澳備案人數名額予以傾斜。在皇崗、福田口岸設置合作區專用通道,允許深圳園區內企業機構工作人員經福田保稅區一號通道入出境,為經常進出合作區的企業機構工作人員提供邊檢快捷通關便利,為因重大項目、重要活動等需緊急進出合作區人員提供預約通關服務。為運輸科研物資進出合作區車輛開設綠色通道,優化通關查驗方式,提升科研物資通關效率。
五、擴大24小時直接過境免辦查驗手續口岸範圍
自2025年11月5日起,在天津濱海、大連周水子、南京祿口、福州長樂、青島膠東、武漢天河、南寧吳圩、海口美蘭、重慶江北、昆明長水10個國際機場複製推廣24小時直接過境免辦出入境邊防檢查查驗手續措施。對於持24小時內國際聯程機票,經上述任一機場不出機場直接轉機前往第三國或地區的出入境旅客,可以免辦出入境邊防檢查查驗手續。
六、增加廣東省5個口岸為240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入境口岸
自2025年11月5日起,增加廣州琶洲客運港、橫琴、港珠澳大橋、中山港、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等5個口岸為240小時過境免簽政策適用入境口岸,適用240小時過境免簽的入境口岸總數由60個增加至65個。適用過境免簽政策的55國公民持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和確定日期及行程的聯程客票,從中國過境前往第三國(地區),可從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65個開放口岸中任一口岸免簽入境,並在規定區域停留活動不超過240小時。停留期間可從事旅遊、商務、訪問、探親等活動,工作、學習、新聞採訪等需事先批准的活動仍應辦妥簽證方可入境。符合與中國簽署互免簽證協定或我單方面免簽政策的,可從其規定。
七、擴大內地居民換發補發出入境證件“全程網辦”試點城市範圍
自2025年11月20日起,將現有的20個試點城市增加至50個,試點城市16周歲以上戶籍居民(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除外),可以通過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臺網上申請換發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可不必前往出入境窗口辦理,為中國公民辦理出入境證件提供更大便利。30個新增試點城市名單如下:河北石家莊,山西太原,內蒙古呼和浩特,遼寧大連,吉林長春,江蘇無錫、徐州、常州、蘇州,浙江湖州、嘉興、紹興、金華,江西南昌,山東煙臺、濰坊,湖北武漢,湖南長沙,廣東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廣西南寧、桂林,海南海口,貴州貴陽,甘肅蘭州,寧夏銀川。
八、為持探親簽注往來港澳地區的內地居民在港澳地區續辦同類型探親簽注提供便利
自2025年11月20日起,內地居民持探親簽注往來香港、澳門探親,簽注允許的逗留期限不能滿足繼續在港澳逗留需求的,可于逗留期屆滿前,提前不少於7個工作日,分別通過香港中旅集團、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續辦同類型探親簽注的申請。
九、擴大可簽發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口岸範圍
自2025年11月20日起,將可簽發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口岸範圍由現有58個增加至100個。未持有效來往大陸出入境證件的台灣居民抵達口岸時,可向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經批准後即可領取證件入境。42個新增口岸名單如下:天津港、滿洲裏(機場)、滿洲裏(公路)、二連浩特(鐵路)、二連浩特(公路)、丹東港、營口港、琿春(公路)、黑河(港口)、同江(港口)、撫遠港、饒河港、蘿北港、東寧、綏芬河(公路)、連雲港港、煙臺港、日照港、威海港、石島港、龍眼港、廣州琶洲客運港、蛇口港、皇崗、羅湖、珠海港、橫琴、港珠澳大橋、拱北、中山港、汕頭港、揭陽潮汕機場、友誼關、東興、麗江三義機場、磨憨(鐵路)、磨憨(公路)、河口(公路)、蘭州中川機場、敦煌莫高機場、喀什徠寧機場、霍爾果斯(公路)。
十、實施外國人入境卡網上填報
自2025年11月20日起,外國人來華前,可通過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府網站、政務服務平臺、“移民局12367”App和微信(支付寶)小程式、手機端掃描入境卡填報碼等渠道,在網上填報入境相關信息。對於不具備網上填報條件的外國人,可在抵達中國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現場時,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或使用現場智慧設備在網上填報入境信息,或者填寫紙質外國人入境卡。以下7種情形的外國人可免於填報: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持團體簽證或者符合團體免簽入境、24小時直接過境不離開口岸限定區域、乘坐郵輪入出境並隨原郵輪返回、快捷通道入境、出入境交通運輸工具的外國籍員工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公告內容,可致電12367服務熱線詳詢。
(總臺央視記者 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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