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27家 “港澳藥械通”第四批指定醫療機構名單確定

今天(12月8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對外發佈,根據國家《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國市監藥〔2020〕159號)和推進“港澳藥械通”實施計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通過地市評估上報,經審核確定粵港澳大灣區“港澳藥械通”第四批指定醫療機構名單,包括新增27家、移出1家。

 

新增27家 “港澳藥械通”第四批指定醫療機構名單確定

新增27家 “港澳藥械通”第四批指定醫療機構名單確定

 

(總臺記者 陳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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