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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懸法治利劍 堅定反“獨”促統——寫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1週年之際

2005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21年以來,面對跌宕起伏的兩岸關係,《反分裂國家法》高懸法治利劍,對於遏制“台獨”分裂活動、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臺海地區和平穩定、推進祖國完全統一進程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成為全面依法治國在對臺工作領域的生動實踐。

 

國家制定和實施《反分裂國家法》的直接背景,是應對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妄圖推行“法理台獨”冒險行徑的嚴峻挑戰,以憲法相關法的形式為“台獨”分裂活動劃出不可逾越的紅線。該法明確界定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國家決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並且清晰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三種法定情形。該法實施以來,始終是懸在“台獨”分裂勢力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不僅有效挫敗了陳水扁的“法理台獨”圖謀,也使曾任和現任台灣地區領導人的蔡英文、賴清德懾于該法威力。該法同時還明確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這一規定對外部勢力形成強大戰略威懾,有力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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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豐碩成果,離不開《反分裂國家法》的法治保障。該法宣示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一貫立場,規定了包括鼓勵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經濟交流合作等在內的維護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的五條具體措施,並強調國家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為兩岸關係良性發展提供穩定預期與法治支撐。在該法有力護航下,兩岸實現全面“三通”、簽署實施ECFA、各領域交流合作持續深化,融合發展不斷推進。特別是2018年以來,大陸持續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推動兩岸同胞共享發展機遇,增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

 

以《反分裂國家法》為基本法的“以法懲獨”制度體系,有力推動國家統一進程。該法實施以來,與《國家安全法》、依法追究“台獨”分裂行為刑事責任的司法文件等系列相關法律法規協同銜接,形成國家運用法治方式遏制“台獨”、推進祖國完全統一進程的法律制度體系。從公佈“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並依法懲戒,到出臺《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再到公安機關依法公開通緝“台獨”打手與幫兇等,國家以法治力量堅定捍衛一個中國原則,有效震懾“台獨”分裂分子,通過有效實施司法管轄權進一步掌握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戰略主動。《反分裂國家法》與政治、經濟、軍事、外交、輿論等手段協同發力,構建起全方位、多層次、多領域的反“台獨”框架體系,為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應對日益複雜嚴峻臺海形勢、鞏固國際社會一中格局等,提供強有力的法治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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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深入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堅決打擊“台獨”分裂勢力,反對外部勢力干涉,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大業,並強調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呼籲兩岸同胞共同開創民族復興偉業,充分彰顯大陸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推進祖國完全統一進程的堅強決心與堅定信心。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大陸必將深入實施《反分裂國家法》,持續完善“以法懲獨”制度體系,以法治力量堅定捍衛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為深化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和融合發展、落實台灣同胞享受同等待遇政策、增進兩岸同胞福祉提供堅實保障,不斷推進祖國統一歷史大勢。(作者:徐曉全  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研究員)

用法律懲治“台獨”分裂,島內輿論高度關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

2025-03-17

中國台灣網3月17日訊(記者 孫路路)3月14日,《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在北京隆重舉行。20年來,《反分裂國家法》在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打擊“台獨”分裂、遏制外來干涉等方面成績顯著。島內輿論對此高度關注。島內媒體對座談會內容等做重點報道,並尤為關注“以法懲獨”相關內容;島內政界、學界等亦普遍認為,當前兩岸關係日趨複雜嚴峻,《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彰顯了大陸反對“台獨”的決心和戰略定力,對兩岸關係的穩定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島內多家媒體普遍認為,座談會顯示大陸對臺反“台獨”、懲分裂的基調沒有改變,充分展示了大陸牢牢掌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15日,台灣中評網發表題為《<反分裂國家法>是維護臺海和平的重器》的快評。文章指出,20年來,《反分裂國家法》作用重大、影響深遠,尤其是對震懾島內“台獨”勢力猖獗的分裂活動和外部勢力的干涉有明顯的阻嚇與警告作用:大陸的紅線很清楚,反“獨”、遏“獨”、懲“獨”的決心堅定,能力不斷提升。文章認為,在島內“台獨”勢力異常囂張、兩岸關係更趨複雜嚴峻的當下,大陸在這個時間節點隆重舉辦這樣的座談會,更顯重要。

 

呼籲兩岸和平發展也仍是輿論場主論調之一。《旺報》13日社論指出,《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年,讓台灣主流民意認識到,“台獨”不可行、不可能,兩岸和平發展是最佳選項。15日,《中國時報》在報道中重點突出座談會的內容,“兩岸同胞要共同努力排除干擾、破除障礙,持續促進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台灣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孫榮富在其文章中指出,大陸人民與台灣人民都是中國人、都是中華民族、都是一家人,都要對《反分裂國家法》中“兩岸和平發展”的內涵有充分了解。他呼籲台灣民眾勿隨“台獨工作者”起舞。

 

此外,大陸“法律工具箱”中不同法律聯動、合力遏制“台獨”成為關注焦點。台灣紅旗日報兩岸時事評論員王裕慶認為,《反分裂國家法》是根,“懲獨22條意見”是執法的本,二者應是相輔相成的合作關係,當從源頭遏制、懲治“台獨”分裂。台灣淡江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張五嶽認為,座談會透露出大陸加大“以法懲獨”訊息,將強化“依法反獨”手段,達到“促統”目的,可推測大陸後續將再推出系列“反獨”“懲獨”法規。台灣“中國文化大學”兼任教授趙建民指出,《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基本法律,與《國家安全法》等其他法律相互支持。如果台灣一直朝“台獨”方向走,將加速大陸統一步伐。

 

對此,《聯合報》15日在報道中亦指出,賴清德在座談會前日“如臨大敵”、祭出“17項策略”,兩岸關係風雨欲來或已在醞釀之中。未來大陸是否繼“懲獨22條意見”再推新措,考驗著賴清德當局,是要硬碰硬,還是讓兩岸在牽手跳探戈中,共尋春暖花開新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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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的涉臺新信號

2026-03-06

3月5日上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開幕,備受關注。其中篇幅精煉、字斟句酌的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涉臺內容,蘊含著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在實踐中的不斷深化,大陸在維護國家主權、推進祖國統一大業上的強大定力與雷霆手段。

 

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的涉臺新信號_fororder_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新華社記者 王曄 攝

 

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新華社記者 王曄 攝

 

一是關鍵詞之變的新信號,即對“台獨”分裂勢力從“堅決反對”到“堅決打擊”的表述之變。對比2025年與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最令人震撼,也是兩岸輿論最為關注的變化,莫過於對“台獨”分裂勢力的處置方式。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的表述是“堅決反對”,而2026年的表述則升級為“堅決打擊”。這一動詞之變,是對臺鬥爭形勢演進的必然結果,更是對島內謀“獨”挑釁勢力的嚴厲告誡。從“反對”到“打擊”,意味著大陸打擊“台獨”分裂勢力將從政治表態、輿論揭批,全面轉向法律懲戒、軍事震懾與經濟反制等多維度推進。2025年以來,大陸方面已多次點名並制裁“台獨”頑固分子,落實終身追責。這説明,在實現祖國統一的進程中,大陸的工具箱裏不僅有“橄欖枝”,更有足以讓“台獨”分裂分子感到切膚之痛的“打狗棒”。這種轉變傳遞出的清晰信號是對於任何企圖通過勾連外部勢力、分裂祖國的行徑,大陸將不再僅止于警告,而是以雷霆萬鈞之勢予以“打擊”。

 

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的涉臺新信號_fororder_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新華社記者 黃敬文 攝

 

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新華社記者 黃敬文 攝

 

二是更有溫度的融合表述的新信號,即對廣大台灣同胞從“完善制度”到“落實同等待遇”之變。如果説“堅決打擊”展現了大陸對“台獨”分裂勢力的鐵腕,那麼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融合發展的表述則體現了對廣大台灣同胞的骨肉親情。202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而2026年的報告則更進一步,明確提出要“落實台灣同胞享受同等待遇政策”。這一變化精準找到了台灣同胞,尤其是常住大陸臺胞最關心的現實需求。從“完善制度和政策”到“落實待遇”,標誌著兩岸融合發展正從頂層設計進入深水區和落地期。“同等待遇”,不僅免去臺胞證在各類移動終端上的使用不便,更在求學、就業、創業、社保等方方面面,給臺胞帶去實實在在的便利,真正實現“兩岸一家親”。大陸市場的高品質發展和新質生産力的蓬勃興起,正在為台灣青年提供前所未有的機遇。這種“潤物細無聲”的融合,是在兩岸民眾之間搭建一座心連心的橋梁,讓臺胞在大陸的發展進程中不僅是見證者,更是受益者與貢獻者。

 

三是從民族復興的高度,再次強調統一大業是不可阻擋的歷史必然的信號。2026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將涉臺表述統一到了“共同開創民族復興偉業”的高度。報告再次強調了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的底線,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路徑,更明確強調了推進祖國統一大業的最終目標。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産生,必將隨著民族復興而解決。大陸近年來在經濟規模、科技實力、國際影響力上的飛躍,已經構成了解決台灣問題最厚實的底氣。無論外部勢力如何打“台灣牌”,無論島內跳梁小丑如何表演,都無法改變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法理事實,更無法阻擋兩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種的血脈聯繫。

 

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既是一份莊嚴的宣告,也是一份暖心的邀約。它告訴2300萬台灣同胞,家門始終敞開,復興大計有你一份;它也正告那些挾洋自重的“台獨”分裂勢力,統一的大勢不可逆轉,挑戰底線的代價必將沉重。歷史的潮流浩浩蕩蕩,統一的進程早已開啟。島內那些逆流而動者,終將被埋葬在歷史的塵埃裏,而順應大勢、共謀復興的兩岸同胞,必將共享祖國強盛的尊嚴與榮光。 (作者:朱松嶺 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所所長、台灣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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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樂際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全文)

2025-03-14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

 

堅定守護共同家園,推進祖國統一大業

 

——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

 

(2025年3月14日)

 

趙樂際

 

同志們:

 

今天,我們隆重召開《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回顧歷史、總結經驗,對我們進一步做好新時代對臺工作,堅定不移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實現民族復興偉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産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20年前,在“台獨”分裂活動日益猖獗、嚴重威脅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形勢下,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促進祖國統一,黨中央順應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強烈呼聲,作出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重大決策,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通過了這部法律並頒布實施,這是兩岸關係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反分裂國家法》全面貫徹黨中央對臺大政方針,對震懾“台獨”分裂和遏制外來干涉,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促進祖國統一,保障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現實作用和深遠的歷史影響。

 

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下,我們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全面實施《反分裂國家法》,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推動反“獨”促統不斷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

 

一是進一步豐富完善“以法懲獨”的制度體系。《反分裂國家法》將黨中央關於反對“台獨”分裂、促進國家統一的大政方針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開宗明義將“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作為立法宗旨之一。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們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方式、法律手段懲治和遏制“台獨”、推進祖國統一。《國家安全法》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愛國主義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加強對推進祖國統一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增強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對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神聖職責的認識,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堅決反對‘台獨’分裂行徑,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對外關係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按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同世界各國建立和發展對外關係”。首次出臺依法追究“台獨”分裂行為刑事責任的司法文件,公佈“台獨”頑固分子名單並實施懲戒,持續豐富打擊“台獨”法律工具箱。我們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效打擊“台獨”分裂勢力,形成對“台獨”分裂勢力利劍高懸的強大震懾態勢。

 

二是堅決開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鬥爭。《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為開展反分裂、反干涉鬥爭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願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如果‘台獨’分裂勢力挑釁逼迫,甚至突破紅線,我們將不得不採取斷然措施”。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綜合運用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法律、輿論等措施,強化反“台獨”鬥爭的全方位佈局,不斷取得反分裂、反干涉鬥爭的重大勝利,展現了反對“台獨”分裂、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堅定意志和強大能力,有力維護了臺海和平穩定和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進一步掌握了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戰略主動,進一步鞏固了國際社會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格局。

 

三是持續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反分裂國家法》規定了國家維護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的5條措施,強調“國家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為推動兩岸關係所做的一切,就是為了實現兩岸同胞對美好生活的嚮往”。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始終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持續推動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黨中央、國務院就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出臺專門文件,有關部門先後發佈一系列惠臺利民政策措施,讓台灣同胞分享祖國大陸發展機遇,不斷增強台灣同胞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民族復興參與感,推動兩岸同胞加深相互理解、增進互信認同。

 

四是有力維護一個中國原則。《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個中國原則是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台灣任何政黨、團體同我們的交往都不存在障礙”。2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堅持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廣泛團結台灣同胞,同台灣各黨派、團體和人士就兩岸關係和民族未來開展深入對話溝通,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兩岸關係發展歷程充分證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兩岸關係就能改善和發展,台灣同胞就能受益;背離一個中國原則,就必然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動蕩,損害台灣同胞利益福祉。

 

20年來《反分裂國家法》的實踐啟示我們,遏制“台獨”分裂、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實現祖國統一大業,必須堅持黨中央對對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和人民的意志轉化為國家法律,並貫徹落實到對臺立法、執法、司法全過程;必須堅持在國家發展進步基礎上解決台灣問題的戰略思路,把兩岸關係前途未來牢牢掌握在兩岸中國人自己手中;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堅決反對“台獨”分裂,牢牢把握兩岸關係發展的正確方向;必須堅持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不斷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強化對台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的法律保障;必須堅持運用法治方式、法律手段推進反“獨”促統,與政治、經濟、軍事、外交、輿論等手段協同配合,發揮最大效應。

 

同志們!

 

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中華民族創造了輝煌燦爛的中華文明,也曾歷經滄桑、飽受磨難。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中國人民艱苦奮鬥,成功走出了一條中國式現代化道路,迎來了民族復興的光明前景。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任何人任何勢力都阻擋不了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歷史大勢。

 

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和黨中央對臺決策部署,以更加強烈的擔當、更加積極的作為,推進祖國統一進程,服務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

 

第一,堅定信心決心,紮實推動祖國統一進程。祖國大陸發展進步是決定兩岸關係走向的關鍵因素。我們要把握歷史大勢,堅定祖國統一的信心決心,堅持辦好自己的事,全面提升綜合國力,充分發揮制度優勢,加快發展新質生産力,增強新質戰鬥力,為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奠定更堅實基礎。我們堅持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願意在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基礎上,同台灣各界有識之士就兩岸關係和國家統一開展對話協商,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共同創造中華民族美好未來。

 

第二,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確保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為“台獨”分裂勢力劃定了不可逾越的紅線。一段時間以來,“台獨”分裂勢力勾連外部勢力不斷進行謀“獨”挑釁,嚴重威脅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同臺海和平穩定水火不容,與兩岸同胞利益福祉背道而馳。我們堅決打擊“台獨”挑釁行徑,堅決反對和遏制外部勢力干涉,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這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廣大台灣同胞。我們始終堅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應對外部勢力干涉和“台獨”重大事變的充分準備,目的是從根本上努力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

 

第三,堅定促進兩岸交流合作,共創中華民族綿長福祉。兩岸同胞血脈相連,是血濃于水的一家人。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是兩岸同胞的主流民意。我們始終以兩岸同胞福祉為念,願意同台灣同胞共享中國式現代化機遇和成果。兩岸同胞要共同努力排除干擾、破除障礙,持續促進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增進兩岸同胞福祉。中國式現代化機遇無比廣闊,越來越多的台灣同胞將在祖國大陸找到實現人生夢想的舞臺,不斷增強做中國人的志氣、骨氣、底氣,積極參與到民族復興和祖國統一進程中來。

 

第四,堅定弘揚中華文化,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中華文化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命脈,是兩岸同胞心靈的根脈和歸屬。新時代新征程,中華文化在傳承中不斷發揚光大,我們更有信心厚植兩岸同胞的精神紐帶,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我們要加強兩岸文化交流,團結台灣同胞共同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進台灣同胞的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不斷譜寫中華文化新華章,為建設中華民族共同精神家園努力奮鬥。

 

同志們!

 

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對臺決策部署,堅定信心、接續奮鬥,為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實現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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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法理台獨”!

2026-01-08

2026年開年,民進黨當局又搞小動作。民進黨籍民意代表林宜瑾糾集20余名民意代表,提案修改台灣地區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用“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定位兩岸關係,並刪除原條文中“國家統一前”字眼。然而,這出政治戲碼破綻百齣,不到兩天便悄然撤案。

 

該提案罔顧台灣社會主流民意和台灣同胞平安福祉,公然挑戰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歷史和法理事實,妄圖改變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臺海現狀,赤裸裸推動“法理台獨”,蓄意升高兩岸緊張局勢,破壞臺海及地區和平穩定,用心險惡、性質惡劣,充分説明賴清德當局和民進黨是不折不扣的“和平破壞者”“危機製造者”“戰爭煽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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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修法”提案鬧劇背後,是民進黨精於算計的政治投機。賴清德上臺後,執政無能導致民怨沸騰,“大罷免”慘敗、防務預算遭否決,黨內壓力空前。在此背景下,民進黨拋出“法理台獨”提案,實則暗藏三重算計:一是轉移焦點,將民眾視線從民生潰敗轉向兩岸對立,重塑“抗中保臺”敘事;二是鞏固基本盤,以激進提案刺激深綠選民,為選舉凝聚選票;三是測試底線,企圖以極端動作試探大陸與美國的反應,綁架外部勢力干涉臺海事務。

 

島內各界對這場危險鬧劇的譴責聲不斷,各類媒體的批評更是直指其核心弊端。台灣《聯合報》直言不諱地指出,鬧劇本質上就是綠營為謀取深綠選民政治紅利的選舉操作。台灣《中國時報》連發多篇評論痛斥,這場“危險的膽小鬼遊戲”背後是民進黨精密的政治算計,卻讓台灣的安全和民眾的生命財産淪為賭注,毀掉的將是台灣的和平與未來。台灣“梅花新聞網”更是直接警示,該法案若通過,大陸必將依《反分裂國家法》採取行動,所謂“武統”的擔憂將成為現實。

 

在1月7日舉行的國臺辦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陳斌華宣佈了大陸方面兩項決定。大陸方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將劉世芳、鄭英耀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並依法實施懲戒。將“綠色司法打手”陳舒怡列為“台獨”打手幫兇,依法終身追責。截至目前,大陸已公佈“台獨”頑固分子14人,“台獨”打手幫兇12人。陳斌華還表示,“台獨”分子是分裂國家、破壞兩岸關係的違法犯罪分子,也是謀“獨”引戰、損害同胞利益福祉的民族敗類。凡是以身試法的“台獨”分子,無論身在何處,我們都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依法懲治,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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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已明確劃定紅線,一旦出現“台獨”分裂事實、重大事變或和平統一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將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台獨”意味著戰爭,是死路、是絕路。民進黨當局膽敢在“法理台獨”上往前走一步,14億多中國人民絕對不答應,中國人民解放軍絕不答應,擁護祖國統一和嚮往和平發展的台灣同胞也絕不答應。任何企圖通過“修法”分裂國家的行徑,都將遭到雷霆反擊,分裂勢力終將以身試法、粉身碎骨。

 

近日,台灣有民調顯示,針對兩岸發生衝突相關議題,超過六成的台灣民眾不願自己或家人上戰場。事實證明,越來越多的台灣同胞認識到“台獨”意味著戰爭,認識到賴清德當局執意謀“獨”只會給台灣引來戰亂,認識到縱容、支持“台獨”只會讓自己和家人變成炮灰。和平是兩岸同胞的共同追求,統一是台灣前途的唯一方向。(作者:左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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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恰當其時

2024-06-25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總體要求、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式規範等作出具體規定,為依法嚴懲“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提供明確指引。《意見》是在賴清德上臺剛剛滿月,島內民眾對賴清德宣稱“兩岸互不隸屬”的新“兩國論”強烈不滿下發佈施行的,精準打擊“台獨”分裂勢力恰當其時。

 

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恰當其時

 

這是對島內“台獨”勢力的迎頭痛擊。賴清德在“5·20”就職講話中大放厥詞,拋出“兩岸互不隸屬”的新“兩國論”。賴清德上臺一個月以來,有計劃、有預謀地推動新“兩國論”的宣傳、推動臺軍全面轉向“台獨武裝”。他先是通過美國《時代》週刊在國際媒體上拋售新“兩國論”,在國際上製造惡劣影響,然後在黃埔軍校百年校慶講話中煽動臺軍為“台獨”而戰,在其就職滿月的記者招待會上進一步強調其新“兩國論”的陳詞濫調。在賴清德刻意引導和鼓動之下,島內“台獨”頑固分子愈發倡狂,不斷踩踏大陸紅線。在此情況下發佈施行《意見》,是對“台獨”的當頭一棒,恰當其時。

 

這是對“台獨”分裂犯罪的精準打擊。《意見》詳細規定了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和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式規範。這些規定不僅為司法機關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也向“台獨”分子清楚展示了其行為的嚴重後果。這種明確且嚴厲的法律框架,能夠對“台獨”分子形成強大的心理震懾,使其在實施分裂行為時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和壓力,迫使其收斂或放棄分裂活動。《意見》頒布實施後,通過明確的法律框架、嚴厲的懲罰措施、多部門的聯合行動、國內外輿論的強力反制、社會輿論的引導和教育,以及長期的法律威懾和心理壓力,對島內“台獨”勢力形成了高壓態勢。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它不僅能有效打擊和震懾“台獨”分子的分裂行為,而且能夠有力維護國家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恰當其時

 

這是對涉臺外部勢力的明確警告。《意見》明確規定,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本《意見》第二條、第七條規定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從重處罰。應該説,這一規定從法律威懾力上對“台獨”勢力和外來勢力鳴槍示警的意義濃厚。此時,從刑事角度對島內“台獨”分裂勢力予以精準打擊,是大陸充分利用法律工具打擊“台獨”,打擊島內“台獨”分裂勢力與國際勢力勾連出賣國家利益的合法行為。通過明確的法律規定和嚴厲的懲罰措施,可以對“台獨”分子形成強大的威懾作用。那些試圖勾連外部勢力分裂國家的人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後果,這有助於遏制“台獨”分裂活動的蔓延,防止其對國家統一、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更大的危害。

 

總之,《意見》的頒布實施,是通過明確的法律手段打擊“台獨”分裂行為,有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應對外部干涉,確保對“台獨”分裂犯罪行為依法懲處。通過《意見》的頒布實施,大陸在使用法律工具遏“獨”促統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確保大陸牢牢把握兩岸關係的主導權和主動權。(作者:北京聯合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所長 朱松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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