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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海關今年以來在郵遞渠道查獲違規寄遞精神藥品案件23宗

2020-05-21 16:42:15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責編:宋姝君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記者 林麗麗、通訊員 關悅):記者從廣州海關獲悉,今年以來,該關在郵遞渠道連續查獲違規寄遞精神藥品案件23宗,毛重1724.7克,涉及溴西泮、芬特明、地西泮、勞拉西泮、西布曲明、唑吡坦等數十種精神藥品。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廣州海關在郵遞渠道查獲精神藥品溴西泮(拍攝:王嘉媚)

廣州海關在郵遞渠道查獲精神藥品溴西泮(拍攝:王嘉媚)

  5月10日,廣州海關所屬廣州郵局海關關員在對進境郵件進行查驗時,發現一件進境郵件X光機圖像顯示異常。該郵件的申報品名為“糖果”,圖像卻疑似藥品,存在一定偽報風險,引起了現場關員的高度警覺。經開拆查驗,查獲國家二類管制精神藥品氯硝西泮51.5克。

  氯硝西泮被稱為“最強安眠藥”,是我國管制的二類精神藥品,具有抗焦慮、催眠及中樞性肌肉鬆弛作用。由於副作用較大,且具有明顯的成癮性和依賴性,目前很少在臨床上使用。

  “從今年以來我們查獲的精神藥品來看,有些化名為用於抑制食欲的‘減肥藥’,有些化名用於抗焦慮的‘安眠藥’,對公眾來説有一定的迷惑性,但其實具有較強的成癮性。”廣州海關所屬郵局海關郵遞物品監管科副科長李勇介紹説。

  據介紹,隨著近年來海關持續高壓打擊毒品走私,一些具有致幻以及成癮性的精神藥品成為不法分子走私的新選擇,不法分子在寄遞渠道常常通過偽報瞞報、夾藏等方式試圖逃避海關監管。

  我國對精神藥品實行嚴格管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進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4號令)等有關規定,國家對精神藥品的進(出)口實行進(出)口准許證管理制度。進口精神藥品的,海關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精神藥品《進口准許證》辦理報關驗放手續。海關提醒,切勿隨意郵寄精神藥品入境,謹防觸犯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