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上游三省簽訂水源涵養區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

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三州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6日在阿壩州若爾蓋縣簽訂黃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養區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

 

黃河發源於青海省巴顏喀拉山北麓,上游流經青海果洛州、甘肅省甘南州、四川省阿壩州。流經地均屬於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地、補給地和國家重要濕地生態功能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區。

 

根據合作框架協議,三省司法機關將構建內部聯動、外部協作、跨省跨區域的黃河上游生態保護協作機制,共同化解生態安全保障中區域分割與流域整體性、部門分治與生態系統性之間的矛盾,共同應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問題,為黃河上游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框架協作下,建立聯席會議、信息通報共享、公益訴訟重大案件跨區域協商、生態修復協同等十個機制,推進落實黃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養區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

標簽: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