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成都歷史文化建築街區今起有了“身份證”
《成都市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條例》今起正式施行。根據條例規定,成都市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委員會(簡稱“歷委會”)已經成立;被批准公佈的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將有自己的“身份證”,將以市政府名義統一設立保護標誌。
創新建立“搶救性”的保護制度
與2014年出臺的《成都市歷史建築保護辦法》相比,新《條例》創新性地建立了“搶救性”的保護制度:具有保護價值但尚未認定為歷史建築的建(構)築物面臨被拆除、損毀、破壞時,市、區(市)縣房産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規劃部門現場查勘,經初步確認符合認定條件的,可採取相應保護措施,並按照條例規定程式予以申報、認定。
對於歷史建築的保護,《條例》創新性地將歷史建築的保護分為特殊保護、重點保護、一般保護三類,並就各類建築的外部造型、飾面材料和色彩,內部的主體結構、平面佈局和重要裝飾提出相應的保護要求。
歷史文化街區單獨編制保護規劃
據市房管局介紹,由於歷史建築本身的特性,合理利用可能是最佳的保護方式,《條例》規定,鼓勵、支持歷史建築開展與保護要求相適應的文博創意、休閒旅遊、開辦展覽館等活動;歷史文化街區批准公佈一年後,規劃部門應完成保護規劃的單獨編制,保護工作必須使其傳統格局、街巷肌理、空間尺度、歷史風貌及建(構)築物等得以保護和延續。
成都晚報記者 閆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