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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法》實施三週年 泉州加快“一帶一路”港口發展
2018-03-28 08:59:56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編輯:李勝蘭

  中新網福建新聞3月26日電 (姚曉軍 呂劍)今年是《航道法》頒布實施三週年,為進一步提高《航道法》宣傳在泉州港區的廣度與深度,3月起,泉州港口管理局航道管理站協同泉州灣、圍頭灣港務站聯合石獅海事處等涉海部門及石井鎮政府、蚶江鎮政府、金井鎮政府,前往泉州港各大轄區的涉航企業、漁村進行大力宣傳。

  “泉州港轄區通航水域捕撈、養殖設置礙航物侵佔航道現象頻發,一定程度上對通航安全造成隱患,根源在於漁民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淡薄。”泉州港口管理局航道管理站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活動在港區多家企業碼頭、村委會懸挂《航道法》宣傳標語橫幅73幅,向企業從業人員、漁民發放《航道法》1000多本並與他們面對面座談,詳細講解具體案例等多種形式,幫助他們加深理解《航道法》條款的涵義,進一步提升港口企業人員、漁民的法律意識、樹立正確的法制觀念,營造良好的法制氛圍,從源頭上減少遏制非法採砂、佔用通航水域的違法行為。

  隨著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的持續推進,作為古代“海上絲綢之路”起點港口,泉州港正迎來新的發展機遇。該負責人指出,航道是港口的生命線,《航道法》的出臺,有利於港口適應于水運現代化和船大型化的需要,在促加快推進泉州“一帶一路”港口的發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目前,泉州港與印度、印度尼西亞、菲律賓、越南、泰國、馬來西亞等多個“海絲”沿線國家通航,擁有6條“海絲”集裝箱班輪航線和若干條“海絲”大宗散貨航線。泉州港主要從“海絲”沿線國家進口荒料石、化工原料、食品、椰殼炭等貨物,向“海絲”沿線國家出口輕工原材料、服裝及周邊製品等貨物。

  據統計,2017年,泉州港與“海絲”國家的貨運量達360.07萬噸,同比增長30.25%,佔泉州港外貿貨物吞吐量的73.96%;集裝箱吞吐量達6.55萬TEU,同比增長19.76%佔泉州港外貿集裝箱吞吐量的48.71%。

  歷年來,由於缺乏法律上的保護,泉州港航道的保護和利用面臨著困難,在航道和航道保護範圍內設置漁具養殖捕撈、傾倒砂石、泥土、垃圾等危害航道安全的行為時有發生。而《航道法》的出臺從法律制度上,保障航道科學規劃、建設、養護的資金來源;有利於對航道作為戰略資源的保護和利用;有利於航道巡查執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利於促進泉州港暢通和通航安全。

  “每週開展的聯合巡航執法行動雖能取得一定成效,但養殖戶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淡薄,養殖侵佔存在季節性、反復性的特點,執法難度較大。”泉州港口管理局航道管理站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航道法》普法宣傳教育,能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的法律素質、樹立正確的法制觀念,營造良好的法制氛圍,從源頭上減少佔用通航水域的違法行為,為泉州港融入“海絲”先行區建設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