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西藏自治區人社廳獲悉:日前西藏自治區出臺的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將民間藝術傳承人才、傳統工藝傳承人才、民間藏醫藏藥人才和鄉土人才作為特殊人才納入職稱評審,並淡化以往職稱評審中對論文及英語的要求,實現專業技術人才差別化評價,對技藝精湛、貢獻突出的各類傳承人和鄉土人才,可根據實際能力水準和業績成果,通過答辯評議、業績展示、考核推薦等方式,申報參加職稱評定。
據了解,西藏非遺項目量繁面廣,數據顯示,西藏現有各級非遺代表項目1000余個,各級傳承人約700人。此次職稱制度改革填補了西藏民間藝人參加職稱評審的空缺,推進職稱制度與非遺人才培養制度協調發展。(記者鮮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