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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拒交18元停車費 任性堵車庫被拘留
2018-01-16 16:41:18  |  來源:國際在線  |  編輯:高爽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因不滿小區物管停車位收費,重慶市江津區一名女業主于芳(化名)不但拒交停車費,還任性用車堵住車庫進出口長達25小時,嚴重影響到小區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小區物管的正常工作。1月13日,因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于芳被江津警方依法處以5日行政拘留。

  女業主拒交停車費 堵住車庫後玩“失蹤”

  1月12日下午3時許,江津區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接到美天公園王府小區保安部門負責人李某的報警,稱有人用車堵住車庫已經一天一夜,車輛無法通行,請求出警處置。

  民警趕到現場,發現一輛渝C牌照的白色越野車停在小區出口處,堵住了小區的102通道出口,車中無人。

  李某稱,車主是一名年輕女子,11日下午2點半欲駕車駛離車庫,按規定,當值保安人員對其收取18元的臨時停車費。該女子不肯交費,在車內玩了會兒手機就下了車,鎖車後便徑直離開了。

  由於車庫出口受阻,當值保安不得不開放車庫入口,讓正常交費的車輛從入口駛出小區。直到12日下午,堵住出口的車主一直不肯現身挪車,李某無奈之下選擇報警。

  車庫被堵死達15個小時 至少500輛車次受到影響

  李某介紹,美天公園王府小區車庫一共有兩個出口,一個是102通道出口,也就是被堵住的出口,是小區的主要出口,出門就是鼎山大道,交通比較便捷;另一個是105通道出口,路比較偏,且大多數業主都不知道105通道的存在,日常通行車輛也很少。

  李某表示,11日夜間到12日中午的近15個小時,由於102通道被完全堵死,至少有500輛車次受到了影響。特別是12日早上,至少200輛車無法正常出行或進入車庫,業主不得不選擇走路或者繞道走105通道。此外,小區物管形象也受到損害,有業主向物管提出索賠請求。

  小區從1月1日起徵收停車費 事前有審批有公示

  關於停車費用,李某稱,凡是在美天公園王府小區內購買車位的每個月收取60元錢的車位管理費,要租車位的每個月收取300元錢的租車費和60元錢的管理費,臨時停車的收費標準是小型車、三輪車停半個小時以內不收費,超過半個小時每小時2元,12個小時內不超過10元,24小時內不超過20元,後面的以此類推,停放二輪車參照小型車標準減半收取。

  李某介紹,這種收費標準是業主籌備委員會代表廣大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一起協商制定的,也是徵求了廣大業主同意後制定的,2017年12月4日也得到了發改委的肯定批復。2017年12月5日,物管便在小區內的主要路口和入戶大廳等地向小區業主公示。2018年1月1日起,物管開始正式對小區車庫停車進行收費,形成對車庫的規範化登記管理,進一步強化小區安全。運行十余天來,大多數業主是支持配合的,少數業主不願意交停車費,就會用車堵住車庫,但從來沒有像這次一樣堵這麼長時間。

  警方果斷拖車處理 對違法嫌疑人依法拘留

  民警了解情況後,查找到車主于芳的手機號碼,與其取得了聯繫,要求她返回現場將車駛離,消除對交通的阻礙及對其他業主和物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影響,但于芳不斷以人不在附近、喝了酒不能開車等各種理由搪塞民警,拒不現身。

  民警多次與其交涉未果,於是果斷進行拖車處理,並在拖車前告知了車主于芳。于芳這才回到堵車庫現場,被民警依法傳喚至派出所調查處理。

  于芳起初並不認為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認為民警小題大做。經過民警的法制宣傳教育,于芳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

  經查,于芳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1月13日,于芳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堵住車庫是違法行為 市民需理性對待

  民警表示,自2018年1月1日以來,江津一些小區對停車費用進行了調整,有的是以前免費現在收費,有的是停車費上漲。有些小區也出現了個別業主不理解、不交費、堵車庫的情況,僅以南城派出所舉例,每天僅是堵車庫的警情就有6、7起。

  民警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小區的車庫出入口不僅是車輛進出通道,也是小區重要的消防通道,堵住車庫、堵住消防通道是違法行為,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進不來,後果不堪設想。望市民正確對待停車交費問題,遇事需冷靜理性地選擇自己的行為,切莫以身試法。(供稿 江津區公安局 王志越 編輯 朱明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