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在一家超市檢查塑膠袋使用情況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1月23日,重慶涪陵區工商分局新妙工商所組織執法人員,在轄區開展了一次“限塑令”專項檢查,共檢查經營戶20余家,5家經營戶被責令限期整改。
5家經營戶被責令限期整改
當天上午,執法人員首先來到位於新妙鎮力帆路55號的新歐購物中心檢查。“您好,我們是工商執法人員,這是執法證件。今天我們主要針對‘限塑令’開展一次專項檢查,請積極配合……”檢查中,執法人員首先檢查了該購物中心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並要求購物中心負責人提供正在銷售、使用的塑膠購物袋的進銷臺賬以及標準和規格。
“國家實行‘限塑令’,其目的就是為了限制和減少塑膠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作為經營者,你們一定要守法經營,把相關規定落到實處。”檢查完畢後,執法人員囑咐該購物中心負責人。
隨後,執法人員還去到轄區各大超市、藥店、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共檢查經營戶20余家。“從檢查結果來看,總體情況趨於良好,特別是超市,能很好的執行相關規定。”區工商分局新妙工商所所長陳熙順説,在檢查中也發現,仍有部分經營者存在無償提供塑膠購物袋,以及提供的塑膠購物袋厚度未達到0.025毫米標準的情況。
針對檢查結果,執法人員當場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責令5家經營戶進行限期整改,並落實專人跟進和督促。
加強引導助力生態環境保護
陳熙順表示,塑膠購物袋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頻率極高,為消費者購物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但是,塑膠購物袋作為易耗品,因過量使用以及回收處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問題也不容忽視。
“未達到標準的塑膠購物袋很容易破損,而且大多被隨意丟棄,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陳熙順説,下一步,工商部門將加大力度、舉一反三,從嚴開展監管和治理工作。在此基礎上,還要加強引導和鼓勵老百姓合理使用塑膠購物袋,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助力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全國文明城區的創建。
據介紹,“限塑令”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膠購物袋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膠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供稿 圖/文 涪陵區工商分局 文光輝 羅菲菲 編輯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