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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國家計劃公派留學32300人
2018-01-29 15:52:03  |  來源:華龍網  |  編輯:高爽

  原標題:2018國家計劃公派留學32300人 將提供國際旅費和獎學金

  近日,國家留學基金委公佈了《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簡章指出,2018年計劃選派包括本科、碩士、博士等在內的留學人員32300名。被錄取人員可獲得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

  今年選派類別共有8種

  簡章指出,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 訪問學者(3-12個月)、博士後(6-24個月)、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準)、聯合培養博士生(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6-24個月)、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一般為12-24個月)、聯合培養碩士生(在國內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3-12個月)、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一般為36-60個月)、本科插班生(在國內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3-12個月)。

  其中,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計劃選派3500人;國家建設高水準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9500人,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生;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00人,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碩士生;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計劃選派4500人;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計劃選派3200人;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計劃選派360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3100人;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計劃選派2300人,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計劃選派300人,國外合作項目計劃選派4100人,國外合作項目是指與外方機構簽署協議並由中外雙方聯合評審、聯合資助的項目,如國際組織實習項目、中美富布萊特項目、中英聯合研究創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項目、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項目、中德合作科研項目、與瑞典皇家理工學院合作獎學金等。

  曾享受留學資格的回國不滿5年不能申請

  據悉,此次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主要為《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以及其他國家戰略和重要行業發展急需領域。

  申請人需要哪些條件? 簡章指出,申請人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周歲;身體健康,心理健康;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幾種情況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佈錄取結果;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

  將獲得國際機票和獎學金

  據悉,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註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被錄取人員須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記者 佘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