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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民購房 6種情形簡化公積金提取要件
2018-02-07 17:31:55  |  來源:重慶晨報  |  編輯:高爽

  原標題:市公積金中心發佈關於改進服務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 市民購房,6種情形簡化公積金提取要件

  提取住房公積金更加方便了。日前,重慶市公積金中心發佈關於改進服務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通知顯示,為規範提取業務辦理,以下6種情形簡化了公積金提取要件。

  職工全款購房申請 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條件

  職工以自有資金一次性付清購房價款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及直系親屬可在購房合同登記備案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稅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之日起1年內提取。

  提取要件

  職工申請提取時,應根據所購房屋情況分別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購買重慶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或購房合同、增值稅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

  2.購買重慶市行政區域外新建商品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增值稅發票。

  3.購買二手房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增值稅發票;購買重慶市行政區域內二手房,無法提供增值稅發票的,也可使用含有計稅依據的契稅完稅憑證。

  職工使用商業貸款購買新房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條件

  職工使用商業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産權人及配偶可在購房合同登記備案或簽訂購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首付款。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稅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之日起1年內提取。

  在還款期限內,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累計提取額不超過貸款本息總額。

  提取要件

  職工首次提取時,應提供以下購房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或購房合同。

  2。借款合同.無法提供的,可使用加蓋不動産登記機關或貸款銀行印章的借款合同複印件。

  3.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須提供首付款發票或全額增值稅發票;職工購買重慶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的,也可使用含有計稅依據的契稅完稅憑證或加蓋開發商財務專用章的首付款收據。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憑據,只須提供最近一年內的銀行還款憑據。

  以後各次提取時只須提供最近一年內的銀行還款憑據。

  職工使用商業貸款購買二手房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條件

  職工使用商業貸款購買二手房的,産權人及配偶可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首付款,首付款金額為增值稅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記載的計稅金額與貸款金額之差。

  在還款期限內,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累計提取額不超過貸款本息總額。

  提取要件

  職工首次提取時,應提供以下購房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

  2.借款合同。無法提供的,也可使用加蓋不動産登記機關或貸款銀行印章的借款合同複印件。

  3.增值稅發票。購買重慶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的,也可使用含有計稅依據的契稅完稅憑證。

  4.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還應提供最近一年內的銀行還款憑據。

  以後各次提取時只須提供最近一年內的銀行還款憑據。

  職工購買拆遷還建房

  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條件

  職工付清購買拆遷還建房價款的,職工及直系親屬可自簽訂拆遷安置協議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

  提取要件

  職工申請提取時,應提供以下購房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拆遷安置協議、繳款收據或契稅完稅憑證;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使用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材料代替。

  職工離職滿兩年未再就業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離職職工以解除勞動關係滿兩年未再就業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封存兩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離職證明,因單位欠繳導致個人賬戶停繳的除外。

  繼承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繼承人申請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口登出證明、確認繼承人權利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文件(上述文件中載明的繼承人均須到場確認)。

  死亡職工所在單位能夠確認繼承關係的,也可由單位代為辦理提取,須單位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以及單位證明、職工死亡證明或戶口登出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

  注意事項

  (一)職工提供的提取證明材料所載信息項不全的,分中心、辦事處應及時告知單位經辦人或職工,職工可補充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二)職工以騙提住房公積金為目的,辦理購房網上簽約後退房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追回提取資金,並按照國家及重慶市有關規定對騙提職工予以處理。(記者代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