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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在扶貧開發區縣推廣資産收益扶貧
2018-02-28 10:29:17  |  來源:重慶日報  |  編輯:高爽

  重慶市財政局2月22日發佈消息稱,為提高精準脫貧成效,市扶貧辦、市財政局日前在33個有扶貧開發任務的區縣推廣資産收益扶貧方式。其中,18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區縣每個每年統籌3000萬元以上涉農産業資金用於資産收益扶貧和股權化改革,其它區縣則採取資産收益扶貧方式試點産業精準扶貧。

  “資産收益扶貧是精準扶貧機制的重大創新,其首要目標是幫助貧困群眾脫貧。”市財政局人士介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探索對貧困人口實行資産收益扶貧制度。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水電、鄉村旅遊等項目形成資産,具備條件的可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戶,尤其是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

  市扶貧辦、市財政局要求,用於資産收益扶貧的財政資金,必須優先用於固定資産投資、購買生産資料等形成可以核查的物化資産;財政扶貧資金投入産業項目形成的資産,按相應比例量化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貧困戶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按“保底收益+按股分紅”方式建立村集體和貧困戶收益分配機制,保底標準為量化的産(股)權額度的5%-10%/年,項目收益高於保底收益的須同時按股分紅,村集體分紅用於公益事業。

  對承擔和實施資産收益扶貧項目的主體,重慶市也有嚴格要求。實施主體必須是治理結構完善、財務管理健全、經營狀況良好、經濟實力較強、樂於扶貧助困且誠信守約的企業、村集體經營組織、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並且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貧困戶約定項目存續期原則上不少於5年,期間不得退股。(記者 廖雪梅 實習生 楊錦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