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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天然水域開始禁漁 持續至6月30日
2018-03-02 10:14:21  |  來源:重慶日報  |  編輯:高爽

  原標題:我市天然水域昨起禁漁 禁漁期持續至6月30日24時,涉及長江、嘉陵江等117條河流

【要聞】重慶長江、嘉陵江等117條河流開始禁漁

3月1日,在主城長江水域,市漁政機構和市公安局水警總隊等單位出動公務執法船艇聯合巡航。記者 張錦輝 攝

  按照農業部的統一部署,長江流域的禁漁期為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在今年全市天然水域禁漁期首日,我市組織開展禁漁期執法巡航檢查和水陸綜合執法巡查行動,全市漁政機構和市公安局水警總隊、長航公安局重慶分局等單位一共出動67艘公務執法船艇、560余名執法人員,聯合巡航禁漁水域1500余公里。

  長江等117條河流禁漁

  我市地處長江上游,境內江河縱橫,水系發達,漁業資源豐富,每年3-6月是魚類繁殖的主要時節。

  “一尾5千克的普通懷卵親魚被捕食,就意味著30-50萬粒魚卵損失,也相當於損失了1萬餘尾魚苗。”重慶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副處長魏耀東介紹。

  根據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通告,在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的禁漁期內,我市境內的長江、嘉陵江、烏江幹流以及大寧河、涪江、渠江、綦江等117條河流實行禁漁;在規定的禁漁區和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禁止扎巢採卵、挖沙採石,禁止銷售在禁漁區或禁漁期捕獲的天然水域漁獲物。

  在禁漁期請勿消費野生江河魚

  重慶日報記者在禁漁期同步執法行動現場看到,執法人員檢查了禁漁期漁船集中停泊、網具封存、漁民上岸、群眾志願者護漁行動,以及涉漁餐飲場所的廣告宣傳、水族缸、菜單等,並在公共場所張貼了禁漁通告,向市民、漁民、餐飲企業從業人員等群體發放了禁漁宣傳資料。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今年禁漁期間,我市漁業部門將進一步加強政策法規宣傳,完善群防群治網絡,念好禁漁管理的‘緊箍咒’、築牢禁漁工作的‘防火牆’。”魏耀東介紹,今年,針對漁民群體,漁業部門將採取正面宣傳與以案學法相結合等方式做好再宣傳、再教育,進一步落實漁民、漁船的禁漁主體責任。同時,針對餐飲場所,採取告知書、承諾書、責任書等方式,加強宣傳與執法檢查,力爭做到餐飲場所不宣傳、不收購、不銷售野生江河魚。其次,要採取多種方式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宣傳,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消費習慣,引導公眾不參與非法捕撈,不在禁漁期購買、消費野生江河魚。

  違反禁令情節嚴重者將獲刑

  在打擊非法捕撈方面,近日,市農委會同市公安局就全市持續聯合開展以“打團夥、端窩點、斬鏈條”為重點的打擊非法捕撈專項行動工作進行了部署,漁政部門將會同公安機關組織代號為“零點行動”的一系列“打團夥、端窩點、斬鏈條”專項打擊,保持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

  此外,我市還將加強漁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溝通協調,爭取起訴和宣判一批非法捕撈的大案、要案,並積極利用司法機關開展巡迴審判、集中實施生態修復、社區矯正教育等活動成果,加強宣傳教育,擴大震懾警示效果。

  “去年禁漁期,有多名違反禁令情節嚴重者,被判處了6個月到1年時間不等的有期徒刑。”魏耀東説。(記者 湯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