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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企業減負重慶再出實招 新增91項政策措施
2018-03-02 14:01:54  |  來源:重慶晨報  |  編輯:朱明達

  原標題:為企業減負 我市新增91項政策措施

  為企業減負,重慶再出實招。3月1日,上游新聞記者從《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動態調整重慶市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的通知》獲悉,在保留83項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的同時,又新增了91項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

  《通知》表示,重慶市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實行動態調整機制。就調整政策措施目錄清單而言,此次保留並完善了《重慶市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第一批至第五批)中目前仍在實施的83項政策措施;取消了《重慶市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第一批至第五批)中執行時限到期、被新政策替代等不再適用的政策措施。

  另一方面,就新增政策措施目錄清單而言,此次對2017年以來出臺,以及之前已出臺但未納入目錄清單的政策措施,補充納入目錄清單,共計91項。

  記者梳理髮現,此次保留並完善的83項《重慶市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包括政府性基金、保證金管理、住房公積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生産要素優惠、稅收減免和就業扶持等多種類型,並分別由市商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交委、市國土房管局等多個部門牽頭。

  與此同時,91項《重慶市新增的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則包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生産要素優惠、政府定價、稅收減免、社會保險、行政審批等多種類型,並分別由市公安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城管委等多個部門牽頭。

  以稅收減免為例,此次新增的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産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上游新聞記者 劉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