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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舉報這十類農村交通違法行為可得獎勵
2018-04-03 11:09:07  |  來源:人民網  |  編輯:高爽

  原標題:重慶:舉報這十類農村交通違法行為 最高獎2000元

  記者今日(4月2日)從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獲悉,2018年以來,全市公安交管部門收到農村地區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線索800余條,查獲200余起,主要集中在飲(醉)酒駕駛、無證駕駛、超員超載、駕駛未懸掛號牌車輛、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違法行為。

  舉報超員、非法營運、酒駕獲獎勵

  3月16日,武隆區交巡警接到群眾舉報,石橋鄉有一輛小型麵包車涉嫌非法營運並存在嚴重超員情況。接到消息後,轄區支隊立即組織攔截布控。經核查:該小型麵包車,車輛使用性質為非營運,核載人數8人。而民警在現場查獲時該車車內載有11人(含駕駛員1人),已涉嫌超載3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之規定,武隆交巡警依法對楊某作出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其涉嫌非法運營的違法行為將移交至區運管所進行處理。隨後,武隆交巡警支隊向舉報群眾發放了獎勵金。

  在今年春運期間,璧山區交巡警支隊接到郭先生舉報的“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通過提供的線索,璧山交巡警成功查獲了被舉報車輛和駕駛人。經核查,被舉報人馬某血液檢測報告值105mg∕100ml。日前,璧山交巡警依法吊銷馬某駕駛證,並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移送檢察機關。因舉報人的線索屬實,並成功查獲了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璧山交巡警根據相關規定,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金。

  十類交通違法舉報被採用均設獎勵

  市交巡警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在農村地區實施的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機制,對交通違法行為起到了震懾和遏製作用,同時還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達到了預期的事故預防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綜合治理成效。

  據悉,在10類農村交通違法舉報中,舉報人舉報客運車輛、校車、七座(含)以上麵包車、摩托車超員的,以及載貨汽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的,機動車違反禁止通行規定的違法行為,可獲得50元獎勵;舉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駕駛無牌證機動車的,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機動車的號牌、行駛證的,可獲得200元獎勵;舉報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吸食或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的,可獲得500元獎勵;舉報農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的,警方將根據線索價值,按照事故等級給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獎勵。

  民警提醒,除了舉報交通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將進行獎勵外,其他對於正在查處的案子一律不予獎勵,對於多人舉報的,獎勵最先者;聯名舉報,按一案獎勵;舉報同一人的多項違法行為,按最高獎金額獎勵。舉報人在得到獎勵通知的30日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領取獎金;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

  農村地區嚴重交通違法舉報方式

  據了解,重慶市農村地區嚴重交通違法舉報範圍為市內的縣、鄉、村及場鎮道路;以下三種方式均可舉報:

  (一)口頭舉報。口頭向公安機關或者在道路上執勤、巡邏的民警舉報;

  (二)電話舉報。撥打110報警電話;

  (三)短信舉報。向12110短信報警平臺系統發送短信。

  交巡警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舉報交通違法的時候,舉報人應當向公安機關或民警提供違法行為種類和違法地點、時間、車輛行駛方向以及違法車輛類型、顏色、車牌號等信息,並留下真實姓名及聯繫方式,以便核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同時,該負責人表示,請廣大市民放心,公安機關會嚴格為舉報人保密;舉報的違法行為屬實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公安機關在15日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劉政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