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慶法院近兩年審理涉農職務犯罪案件249件 貪污受賄佔八成且多為農村等基層組織人員
“重慶法院將依法從嚴懲治涉農腐敗,為助推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4月18日,市高法院召開“涉農職務犯罪審判”新聞發佈會,重慶日報記者從會上獲悉,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市法院共審理涉農職務犯罪案件249件,判處罪犯361人,分別佔審理職務犯罪案件數和判處罪犯人數的23%和27.1%。
市高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在過去兩年判處的涉農職務犯罪中,犯貪污罪的205人,犯受賄罪的有145人,犯挪用公款罪的10人,犯瀆職罪的18人,涉其他罪名的58人,被數罪並罰67人。
“貪污受賄案件佔到涉農職務犯罪案件總數的80%,由此可見,在農村基層,侵佔農民權益、侵吞國家扶貧惠農資金的現象應當引起高度重視。”該負責人説,重慶法院嚴格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依法對被告人定罪量刑。同時,全市法院非常注重追贓挽損,對侵吞、侵佔補貼補助、扶貧、惠農款項的被告人,敦促其積極退繳贓款,挽回國家和農民損失。過去兩年,法院在審理涉農職務犯罪中追贓5500余萬元,80%以上的被告人自願退繳了全部贓款。
“涉農職務犯罪幾乎涵蓋涉及農村、農業、農民利益的各個領域。”該負責人介紹,且犯罪主體身份多為農村等基層組織人員,有226人,佔犯罪總人數的62.6%。
“在犯罪手段上,往往多種多樣,但簡單直接。”該負責人介紹,主要有無中生有、巧立名目、雁過拔毛、權錢交易、挪用肥私等幾種手段。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在審理涉農職務犯罪中,全市法院將依法嚴懲政府涉農管理部門和農村“兩委”人員等在涉農惠農補貼申領與發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徵地拆遷補償、救災扶貧優撫、生態環境保護等過程中,侵吞挪用國家專項資金、侵害農民利益以及權錢交易等腐敗犯罪。
此外,還將總結審判經驗,適時選擇典型案例向社會發佈,做到“懲處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片”,對涉農職務犯罪形成強大的輿論震懾;將積極開展司法建議活動,對於涉農職務犯罪審判中發現的涉農領域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問題,主動向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司法建議,促使其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堵塞漏洞,預防和減少腐敗犯罪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