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慶市採取四項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預計企業每年可節約用電成本約11億元
重慶日報訊 (記者 白麟)日前,按照國家發改委統一部署,市物價局印發了《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採取四項措施降低我市一般工商業電價水準,預計每年可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約11億元。
上述四項降價措施具體為: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我市一般工商業電價和臨時性降低一般工商業輸配電價每千瓦時1.11分,僅此一項,每年可降低工商企業用電成本約2.2億元;提高兩部制電價的靈活性,自2018年4月1日起,用戶可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繳納電費。
此外,我市將全面落實電網清費政策,要求電網企業按規定組織清退已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臨時接電費,暫免征收餘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政策性交叉補貼和免收系統備用費;同時,還將全面清理規範電網企業在輸配電價之外的收費項目,産業園區經營的園區內電網,可自願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到戶,或改制為增量配電網,按政府核定的配電價格收取配電費用。
市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應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租賃戶收取電費,相關公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由所有用戶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公用設施用電及損耗應當進行公示,做到公開透明。
上述人士稱,此次出臺措施,是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和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精神,降低社會用電成本,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推動實體經濟發展。接下來,我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和供電企業將精心組織、週密安排,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主動服務企業,確保電價政策及時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