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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出臺清單 村(社區)證明事項只保留十件
人民日報  2018-05-25 18:13:39

  人民日報重慶5月23日電  (記者李堅)根據重慶近日出臺的《村(社區)證明事項保留清單》(以下簡稱《保留清單》),未來,群眾在渝辦事創業只有10項事項需要提供村(社區)證明。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重慶對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和有關單位要求辦事群眾提供的47項村(社區)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對有法律法規依據、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確需村(社區)提供的12項證明事項予以保留並整合規範為10項,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影響群眾辦事創業的35項證明事項予以取消。保留的10項村(社區)證明事項包括申請法律援助需提供家庭經濟狀況證明、對未成立業委會的居民小區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需提供住所(經營場所)證明等。

  重慶同時要求,對納入《保留清單》的證明事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以辦事指南的形式規範證明文本樣式,簡化辦理程式。依託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推行“網上開證明”服務,探索“網上申請、在線受理、快遞送達”的服務模式。

編輯: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