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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擬出臺曆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重慶日報  2018-05-30 09:20:19

  原標題:重慶擬出臺曆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鼓勵和支持原住居民依據保護規劃要求在原址居住

  重慶日報訊 (記者 李幸)5月29日,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次會議,聽取了市政府關於《重慶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的説明。

  條例(草案)為首次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市規劃局局長扈萬泰介紹,重慶作為1986年國務院公佈的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具有3000年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廣泛分佈著從古代巴渝文化到明清移民、近代開埠、建市、抗戰陪都、西南大區、三線建設等歷史時期的文化遺産。

  目前,重慶正全面提升城市品質、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為解決實際工作中存在的歷史文化保護責任不清、保護規劃剛性不足、保護措施不力等問題,適應新形勢下歷史文化保護的新要求,有必要制定地方法規,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條例(草案)將保護對象明確為“國家級和市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傳統風貌區,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7種類別,其他不可移動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産、世界文化遺産、世界自然遺産、風景名勝區等因另有法律法規規定,條例(草案)中未作出規定。

  條例(草案)設專章對保護利用作出了規定,分別對原住居民參與、業態策劃、歷史建築的使用和交易等內容進行了規範。比如鼓勵和支持原住居民依據保護規劃要求在原址居住,改善生産生活條件,從事當地特色産業的生産經營等相關活動;制定保護規劃、特色産業政策等,應當徵求原住居民的意見;鼓勵通過政策引導、費用減免、資金補助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投入保護利用等。

編輯: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