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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區公佈2017年度民辦教育機構年檢結果
重慶日報  2018-07-05 17:44:34

  原標題:渝中區公佈2017年度民辦教育機構年檢結果 12所未經審核批准幼兒園被公示

  重慶日報訊 (記者 匡麗娜)7月4日,重慶日報記者從渝中區教委獲悉,該區於今年上半年對全區125所民辦教育機構進行了2017年度檢查,並對轄區內未經審核批准的12所幼兒園進行公示。

  檢查結果顯示,該區125所民辦教育機構中,97所民辦教育機構年檢合格;2所民辦教育機構年檢不合格,分別為重慶市勞動人民文化宮文化藝術學校、重慶巨星影視模特藝術學校;3所民辦教育機構被登出或撤銷,分別為重慶嘉陵職業學校、重慶渝中新革藝術培訓學校、重慶市渝中區北美留學創業發展預備學校。

  還有15所民辦教育機構年檢基本合格,5所民辦教育機構因辦學調整而暫緩年檢,3所新設立的民辦教育機構免予年檢。

  日前,渝中區還對轄區內未經審核批准的12所幼兒園進行公示。這12家幼兒園包括:葵花幼兒園、樂源幼兒園、童心幼兒園、棋棋幼兒園、新苗幼兒園、新星幼兒園、金銀灣幼兒園、新幼託兒所、綠葉幼兒園、貝親幼兒園、童德幼兒園、愛兒坊幼兒園。

  渝中區教委相關負責人稱,各民辦教育機構收費應當遵守以下規定:按學期或培訓週期收費的,預收費最長不超過6個月;按課時收費的,預收費最多不超過60個課時,嚴禁跨期收費。市民在交納培訓費時,應注意交費的時限和金額,並索取正規發票。

  渝中區教委提醒廣大市民:選擇民辦教育機構時,一要驗明辦學資質,認真查看《辦學許可證》《法人登記證》《稅務登記證》《收費備案表》等,是否在有效期內,且載明辦學場地,辦學範圍等內容與實際是否一致,同時查看《告民辦教育學員及家長書》是否公示。

  二要書面簽訂規範合同。與培訓機構簽訂合同時,要看清合同載明的機構名稱、辦學範圍、學員姓名、辦學場所,培訓內容、培訓期限、時間安排、品質標準與承諾、收費項目和金額、退費標準與辦法、違約責任、雙方爭議解決途徑和方法等是否與實際相符,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三要謹慎繳納培訓費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民辦教育機構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産權,在發生債務糾紛或終止辦學清算時,可能存在不能完全償還剩餘課時費的情形。

編輯: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