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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公共汽車客運條例二審 20座以上載客汽車可用公共汽車專用道
重慶日報  2018-07-24 11:02:24

  重慶日報訊 (記者 顏若雯)7月23日,在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重慶市公共汽車客運條例(草案)》提請會議二次審議。二審稿對公共汽車專用車道的使用權限作了調整,提出在規定時間段內、規定方向上,20座以上大型載客汽車與公共汽車一樣,可以佔用公共汽車專用通道。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制工委主任張曉濤介紹,根據國務院相關指導意見的要求,保障公共交通路權優先,設置公交專用車道,集約利用城市道路資源,緩解城市交通壓力很有必要。另一方面,從利用道路資源最大化的角度出發,允許其他大型載客汽車通行也有現實需要。因此,草案對公共汽車專用通道的使用權限作了調整,把在規定時間段內、規定方向上公共汽車專用道的佔用權限,由“公共汽車”調整為“公共汽車和20座以上的大型載客汽車”。

  此外,二審稿還增加了禁止乘客攜帶寵物乘車的規定,提出不得攜帶除具有有效證件的導盲犬外的寵物乘公共汽車,以保障公共汽車的安全和秩序。同時,二審稿還對公交站點副站名冠名權出讓所得作了進一步規範,規定冠名權可以有償出讓,出讓所得應專款專用,用於公共汽車客運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有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開啟空調設備的溫度標準屬於技術問題,應當由市政府或其職能部門根據重慶不同地域、氣候特點、車內具體溫度、空氣流暢情況等因素,通過制定相關規範性文件確定,條例不宜對其作具體限定。因此,二審稿刪除了“有空調的客運車輛車廂內溫度高於28℃時,開啟車輛空調設備”的規定,增加了在車廂內公佈票價、營運路線和時間的要求,提出了禁止播放、不得張貼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音視頻和圖文的規定。

編輯: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