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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重慶日報  2018-08-29 13:07:21

  重慶日報訊 (記者 陳波)8月28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546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410元,其中,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增長17.1%。

  據了解,經市政府同意,重慶市決定提高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保障標準,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46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10元。

  按照這一標準,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增長9.2%,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增長17.1%。

  與此同時,重慶市維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類重點救助標準。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類重點救助對象,可在其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礎上,再對其本人進行分類重點救助。

  分類重點救助標準仍按現標準執行,即:殘疾人員每人每月40元;一至二級重殘人員、患有重大疾病人員和70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60元;學齡前兒童和在校學生每人每月100元;此五類對象不交叉重復享受,但屬殘疾人可同時享受殘疾人員分類重點救助。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再次提高,即全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710元,增長9.2%。

  此外,重慶市還分類確定了照料護理補貼標準,全護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半護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

  據了解,所有調整後的標準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編輯: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