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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景區價格行為指南征求意見
重慶日報  2018-09-07 10:38:26

  重慶日報訊 (記者 白麟)9月6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該局近期起草了《重慶市旅遊景區價格行為指南(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了解,上述指南起草的目的,是為了引導我市旅遊景區經營者加強價格行為自律,保護旅遊者、旅遊景區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徵求意見稿中提出,旅遊景區門票及景區內相關商品服務價格,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旅遊景區門票以及景區內交通工具等收費項目,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旅遊景區配套公共停車場,實行政府指導價。非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旅遊景區門票、未列入政府定價目錄的旅遊商品或者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

  在具體的價格執行方面,旅遊景區門票原則上實行一票制,設置單獨收費參觀點門票應當符合相應的規定;旅遊景區門票不得與景區交通運輸等商品或者服務強制捆綁搭售,應充分尊重旅遊者自主選擇權;旅遊景區內的核心遊覽項目因故暫停向旅遊者開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務的,應當公示並相應減少收費。

  徵求意見稿還提出,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旅遊景區,應嚴格執行對兒童、學生、老年人、殘疾人、軍人等特定旅遊消費群體的門票減免或者優惠政策,對旅行社等團購門票實行的價格優惠率最高不得超過門票價格的20%,不得區別中外遊客、本地外地遊客,設置兩種門票價格。

  此外,徵求意見稿中還對景區門票、商品及服務的價格公示方式、流程作出詳細指引,並重點説明如何避免各種不規範標價行為和涉嫌價格欺詐的行為。市民可登錄重慶市物價局官方網站了解徵求意見詳情。

  市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本指南不對現有法律法規體系和價格管理政策進行擴展,不額外增加旅遊景區經營者的義務和負擔。旅遊景區經營者如出現本指南列舉的價格違法行為的,價格主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

編輯: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