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重慶出臺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重慶日報  2018-09-30 09:55:17

  9月29日,重慶市出臺了《重慶市貫徹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改善空氣品質,滿足大氣環境容量,控制PM2.5污染,減少臭氧污染,降低氮氧化物濃度,重慶市將完成27項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

  市環保局大氣處負責人介紹,《實施方案》結合大氣環境品質現狀、大氣環境容量及污染控制總量要求,在全市範圍內明確了六大類27項任務。主要任務以改善空氣品質為目標,以滿足大氣環境容量為前提,以控制PM2.5污染、減少臭氧污染、降低氮氧化物濃度為重點,以主城和渝西片區為重點控制區,著力優化調整“四個結構”,強化“四控兩增”措施,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顯著降低PM2.5濃度,減少重污染天數,改善空氣品質。

  在完成這些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的基礎上,力爭到2020年,全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穩定在300天以上,PM2.5年平均濃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內,空氣重污染天數嚴於國家考核要求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使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總量比2015年分別下降18%、18%、10%。

  相關新聞>>>

  在統籌控制交通污染,加快調整運輸結構方面將完成6項任務

  1.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制定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暨交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2.大力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堅持公交優先戰略,制定實施主城區內環快速路以內8個客貨運場站搬遷方案。

  3.加強船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等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船舶。

  4.整治規範“兩江四岸”108公里岸線內江邊漁船和餐飲躉船,逐步實施民用航空器污染管控。

  5.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加強新車排放環保監管,強化機動車特別是柴油貨車路檢和停放地抽檢。

  6.實施清潔油品攻堅行動,加快油品品質升級,加強油品品質監管和品質抽檢工作,徹底清除黑加油站和非法移動加油車。

  在深度治理工業污染,持續優化産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方面將完成4項任務

  1.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達標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

  2.深化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治理,突出氨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推動重點行業深度治理,開展工業鍋爐綜合整治,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推進工業園區環保設施升級。

  3.持續優化産業佈局,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加大産業佈局調整力度,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行動。

  4.優化能源結構,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煤炭消費總量。

  在防控揚塵污染,優化調整用地結構方面將完成4項任務

  1.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治理和城市揚塵綜合防控。

  2.完成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加快環境修復和綠化,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3.控制生産經營中的揚塵、粉塵、煙塵。

  4.減少城市裸地揚塵,每年新增城市綠地1500萬平方米。

  在控制生活污染,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方面將完成5項任務

  1.深化5500家餐飲油煙等治理或提標改造,制定實施餐飲油煙污染整治方案,對現有餐飲業開展執法監測,查處排放污染物不達標等違法行為。

  2.嚴格控制高污染燃料,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工作,鞏固禁燃區劃定成果。

  3.嚴格露天焚燒和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禁止在城市建成區、人口集中區域露天焚燒樹枝樹葉、枯草、垃圾等其他産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推進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4.控制生活源大氣污染物排放,有效治理臭氣擾民的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垃圾中轉站廢氣,重點完成治理13家。

  5.控制農業源氨排放,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在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增強監督管理能力方面將完成4項任務

  1.建立完善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形成省市之間、區縣之間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等機制的常態化運行。

  2.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深化環保與氣象戰略合作協議,不斷完善預報預警聯合會商機制。

  3.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格環境執法檢查,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4.深入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將大氣污染防治作為市級環境保護督察及其“回頭看”的重要內容,建立完善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監管機制。

  在強化綜合決策支撐,增強科研分析能力方面將完成4項任務

  1.完善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網絡和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網絡,加強移動源監管能力建設及監測數據品質控制,建成全市大氣污染源動態監管平臺。

  2.強化科技基礎支撐,構建精細化的大氣污染源清單並形成動態更新機制,強化移動源污染控制相關研究。

  3.完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出臺相關標準規範。

  4.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相關經濟政策、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拓寬融資渠道、支持依法合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等。(記者 陳維燈)

編輯:歐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