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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離崗鄉村醫生領到養老和醫療補助
華龍網  2018-11-01 14:25:03

  華龍網2018年10月10日11時40分訊 (通訊員 廖唯)9月中旬,彭水縣紹慶街道臨江社區的67歲離崗鄉村醫生張發書喜上眉梢,這一天他領到了離崗鄉村醫生養老和醫療補助,一次性補助21000元,醫療補助11550元。這是該縣切實做好離崗鄉村醫生養老和醫療補助工作的一個縮影。

  據悉,補助範圍為1965年6月26日至2009年10月7日,在該縣村衛生室連續從事鄉村醫生工作滿1年(含1年)以上,且持有有效鄉村醫生執業證明材料,離開鄉村醫生崗位後未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錄(聘)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原鄉村醫生。戶籍遷移到縣、市外的也納入補助發放範圍。2016年12月15日之前去世的;離開鄉村醫生崗位後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錄(聘)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原鄉村醫生;規定申報時間結束之後離開崗位的(即2017年6月30日之後離開崗位的)不屬於補助範圍。

  據了解,補助標準每服務一年養老補助600元,醫療補助120元。享受養老和醫療補助的前提必須是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凡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徵地農轉非養老保險、超齡養老保險的人員社保補貼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提供的銀行賬戶上,已全部兌現到位。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2011年3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的,社保補貼也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9月已全部兌現到位;2011年3月31日後年滿60周歲的人員,一次性補貼記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重新計發養老待遇從2016年1月起補發,2016年1月後退休的,從退休次月起開始發放。凡2016年1月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醫療補助從2016年1月開始發放, 2016年1月以後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醫療補貼從領取養老待遇之月起按標準發放。

  另外,在省外參保的人員,提供參保證明原件,該縣相關銀行賬號方可發放養老補貼。

  經縣衛計委對申報的離崗鄉村醫生的服務年限認定、審核合格後,由縣社保局兌現此類人員補助。

編輯:歐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