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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孩子的安全 重慶制定安保規範
重慶晨報  2018-11-15 12:56:16

  原標題:學校保安不少於2名 圍墻高度不低於2米 大門設視頻採集裝置……  為了孩子的安全 重慶制定安保規範

  11月13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將全面開展矛盾糾紛和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問題確保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整改到位。此外,在通知中,也隨之公佈了《重慶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文件中提出了人防、物防、技防等建設具體規範。市教委將指導督促各區縣教育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對照文件要求及時整改到位。

  人防

  按照學校人數配備專職保安

  規範明確了學校保安人員配備標準、校車駕駛員資格條件。規範提出,學校保安人員應當按照不低於以下標準配備:

  師生員工總人數少於100人的學校至少配備2名專職保安人員,人數極少的教學點可配備1名專職保安人員和1名兼職保衛人員;

  100人及以上1000人以下的學校,至少配備4名專職保安人員;

  1000人及以上的學校,每增加500名學生員工增配1名專職保安人員。

  寄宿制學校至少配備6名專職保安人員,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專職保安人員。

  校園周邊治安狀況複雜、學校出入口較多、防範任務較重的學校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增配保安人數。校園專職保安人員實領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基本工資標準。

  配有校車的學校應當聘請經公安交管部門審批合格的專業駕駛人駕駛校車,同時每車配備不少於1名隨車照管老師,並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物防

  學校圍墻高度不低於2米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校應當設置高度不低於2米的圍墻或其他實體屏障。

  學校出入口設置門衛值班室,配備必要的防衛性器械和報警、通訊設備,並建立使用保管制度。

  學校門衛值班室應當配備安全鋼叉2套,並按值勤人數每人配備防暴頭盔、防護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膠警棍、強光電筒、自衛噴霧劑等防護器械。校園周邊治安狀況複雜、防範任務重的學校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增配防護器械。

  200米內禁設網吧禁賣彩票

  在學校周邊200米範圍內,禁止新建有環境污染的企業、設施,禁止設立上網服務、娛樂、彩票等營業場所,禁止設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對已建成的有環境污染的企業、設施及有安全隱患的場所,有關部門要責令限期整改消除隱患,對整改不到位的要強制關閉或搬離。

  學校不得將場地出租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産、經營等危害校園安全的活動。學校不得出租校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

  技防

  大門口設視頻圖像採集裝置

  學校大門外50米範圍內應由屬地公安機關設置視頻圖像採集裝置,採集及回放視頻圖像應能確保特別是夜間清晰顯示監視區域內人員活動和治安秩序情況。有條件的可在學校校門及周邊重點區域安裝人臉識別等先進技術裝備。

  學校應在大門口設置視頻圖像採集裝置,採集及回放視頻圖像應能確保特別是夜間清楚辨別進出人員的體貌特徵和進出車輛的車牌號。

  學校門衛值班室應設置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並與屬地接警中心聯網。

  教學樓、學生宿舍樓主要出入口、走廊,食堂儲存間、操作間、配餐間、留樣間內和儲藏室的出入口,操場等人員聚集場所應安裝視頻圖像採集裝置。有條件的可安裝周界報警裝置,做到公共區域監控無死角。

  上放學時段有專門警力巡邏

  公安機關要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工作指導、檢查,強化學校周邊治安管理和巡邏防控工作,防止和打擊涉校涉生違法犯罪行為。

  完善城市學校“護學崗”“高峰勤務”機制,上學放學時段,校門50米範圍內應有專門警力開展巡邏,維護校園周邊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確保重點時段校園周邊“見警察、見警車、見警燈”。反恐防恐形勢嚴峻、治安複雜地區學校上學放學時段,校門50米範圍內應有攜帶武器的民警和武警開展重點守護。

  幼兒園組織學生在未封閉的戶外場地開展出操等集體活動時,應當根據周邊治安狀況安排足夠安保力量落實防護措施,並報所在地派出所備案,派出所應安排適當警力巡邏或守護。

  聲音

  重慶市教委:將抓好文件的貫徹落實,當前,重點是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和校園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並指導督促各區縣教育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對照文件要求及時整改到位。市教委將適時會同相關部門對文件貫徹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據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站)

編輯:歐平淑